大桃坪土石方堆置場將試營運 地方居民抗議
大桃坪土石方堆置場,準備進入營運許可核發階段,反大桃坪自救會不滿業者,在行政訴訟結果尚未出爐就先行營運,在明德水庫光電停車場前抗議,苗栗縣政府指出依行政程序法,法院尚未判決撤銷或裁定停止執行,縣府還是得依法審核業者申請。
「環評訴訟未結束,不應放行試營運。」
反大桃坪土石方堆置場自救會成員約30人,9日上午聚集在明德水庫光電停車場前,抗議土置場在環評行政訴訟未有結果前,先行試營運,地方民眾表示,水庫集水區不能開挖,加上近來水庫積極發展觀光,土置場進駐造成縣道126交通負載過大,產生安全疑慮。
反大桃坪自救會長 李禮爐:「那個水庫的集水區不能開挖,還有自治條例的那個,我們那個,離那個明德水庫1000公尺以內不能開挖,我們這個基地到明德水庫裡面,是50公尺到400公尺,也不能開挖,苗栗縣政府水利處一意孤行。」
頭屋鄉民眾:「有一天陸陸續續大約6台車,我有算過,隆隆,轟隆轟隆,我們要聽電話都聽不到。」
無黨籍苗栗縣議員 陳品安:「那如果你要做自行車的車道,你還要讓大車每一次,每天幾乎有300輛的,這樣子的大卡車進來,其實這樣子的發展是衝突的。」
縣府指出業者合法提出申請,縣府也得依法審查,業者設施興建後1年內得提出營運許可,目前行政訴訟尚未有結果,縣府只能照常受理相關業務。
苗栗縣政府水利處土資科長 劉森華:「當然依照行政程序法,就是說如果法院它沒有去判決說,要撤銷或者是說裁定停止執行的話,我們主管機關還是要依法行政。」
業者無奈表示,申請過程一切合法,土置場是最終掩埋,場內只會有土、水泥塊、磚塊等土石方,設施、車輛運輸方式都須符合現行法規,也會加強鄰近交通管制,目前還沒收到縣府營運許可,希望民眾理性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