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幼年目睹遭警帶走陰影深!父年老要求奉養 法官一句話打臉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天前 • 尹維源

年近七旬長年無固定收入的老父,向法院聲請要求已成年的孩子按月給付扶養費3000元,理由是若未將孩子列入家庭人口,自己即可多領取低收入戶補助,生活才能勉強維持。孩子則反擊指出,父親在其幼年時期長年因刑案入獄、遭通緝,從未盡過扶養與教養責任,請求法院免除扶養義務。

判決指出,男子阿廣在出生2年後才完成認領登記,其後阿廣曾與孩子母親阿玲(均化名)結婚,最終仍離婚收場。阿廣主張,他已70歲,無固定工作、無存款,名下幾乎沒有任何財產,若將孩子列為家庭人口,僅能領取約1.3萬元補助;若不列入,可再領取低收入戶補助,合計近2萬元,遂因此請求法院命孩子每月給付3000元扶養費。

對此,孩子嚴正反駁指出,從小幾乎未曾獲得父親照顧。父親是在其出生多年後才完成認領,原因是當時正在服刑。他幼年期間,父親多次因槍砲等案件進出監獄,甚至在就讀幼稚園時,親眼目睹警方將父親帶走,造成深刻心理陰影。生活費、學費與日常照料,皆由母親與外祖父母、親友合力支撐,父親從未支付。

孩子的母親阿玲到庭作證,證實孩子自出生以來,父親阿廣幾乎未參與成長歷程,長期因入獄或遭通緝,無法同住,更未負擔家庭經濟。法院也調閱相關前案紀錄,確認阿廣確實長年涉入刑事案件,未盡父親應有之責。

法院指出,依民法規定,直系血親互負扶養義務,惟若受扶養權利人「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本案中,阿廣身為父親,卻在孩子成年前未提供實質扶養,反覆涉刑、自陷不法,將照顧責任全數推給孩子母親與親友,已構成重大違失。

法官認為,若仍要求孩子反過來扶養這名從未照顧過自己的父親,顯然違反社會通念與公平原則,難以令人信服。日前依法宣判,免除孩子對父親阿廣的扶養義務。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警友站副站長七期豪宅虐死助理 檢今播25分施虐影片「慘不忍睹」

聯合新聞網
02

博弈、洗錢逾306億!「茗香園冰室」老闆500萬交保 檢警追查集團在逃幹部

太報
03

重劃區驚見2.5億百坪「最貴菜園」!女地主嘆:畸零地談不攏

TVBS
04

快訊/轉彎進加油站!休旅車遭大貨車攔腰撞「對折」 71歲翁受困慘死

三立新聞網
05

冬天為何有人穿短袖不怕冷? 醫師揭「不怕冷不等於健康」真相:6族群很危險

鏡週刊
06

男好心答應借住遭狠砍9刀!拒就醫18天後全身長蛆亡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