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在押被告提準抗告「僅律師簽名」這情況OK!憲法法庭打臉地院理由曝

太報

更新於 17小時前 • 發布於 17小時前 • 侯柏青
憲法法庭記者會由書記廳長許碧惠(左)、司法院發言人吳定亞(右)舉行。侯柏青攝。

男子林峰帆2022年間涉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遭屏東地院受命法官當庭諭知收押,他委託律師提起準抗告,卻因疫情無法親自簽名遭合議庭程序駁回,林男在2年半前就委任律師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時至今日才成功。憲法法庭今廢棄裁定發回屏院,並公布違憲具體理由。不過,他雖打贏憲法訴訟並勇奪今年第一起判決,但早已失去自由機會,他因涉及多起槍砲案,去年確定入獄15年。

受限「疫情」他沒簽名,遭法院打臉

全案回到起始點,林男因為涉及槍砲案遭屏東地檢署起訴,屏院受命法官於2022年12月29日開庭時,採用視訊方式訊問後,當庭諭知收押;不過當時受限疫情,他的辯護律師李永裕庭後火速提起「準抗告」,聲請法院撤銷羈押處分,但無法及時取得他的簽名。

屏院合議庭受理認為,抗告狀的具狀人欄只有載明「李永裕律師」並加蓋印文,沒有林男的簽名、蓋章或指印,認為聲請人並非林男,聲請與法律程式不合。

屏院也認為,「111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雖然認為「抗告權人」的範圍準用「上訴權人」規定,但辯護人對於法院羈押或延押裁定,除非是和被告表明的意思相反,否則可以準用《刑事訴訟法》規定,為被告利益抗告。不過,合議庭認為,該判決點出「聲請撤銷或變更」等聲明不服的權利規定,不是釋憲聲請的法規範,因此無從引用判決意旨,准許辯護人聲請法院撤銷或變更羈押處分,因而駁回確定。

憲法法庭認為,羈押是對人身自由最大限制,應審慎為之。羈押示意圖。翻攝Pexel。

聲請2年半,憲法法庭判他贏了

林男於2023年7月間,以這份確定裁定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主張裁定侵害他的《憲法》人身自由權及訴訟權成功,歷經2年5個月抗戰,憲法法庭今天終於宣告裁定違憲,廢棄發回屏院更裁。

憲法判決指出,根據司法院第384號、第582號、第636號、第654號、第762號及第789號解釋,刑事被告應該享有依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有權受到法院公平審判,在訴訟上尤其應該保障享有充分的防禦權。根據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3號」、「111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揭示,根據《憲法》保障的刑事正當法律程序及充分防禦權,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都享有由辯護人及時有效協助與辯護的權利。

判決指出,《憲法》人身自由保障是重要的基本人權,應該受到充分保障,羈押是在裁判確定前拘束刑事被告的身體自由,並收押在一定處所的強制處分,這是為了確保偵審順利而實現國家刑罰。

不過,羈押處分限制人身自由,導致被告和外界直接隔離,對身心造成嚴重打擊,是干預人身自由的最大強制處分,必須更為慎重。而被告遭羈押後,將很難對外蒐集有利法律資訊撰寫抗告書救濟,自我辯護能力幾乎喪失,尤其羈押裁定的法定抗告期稍縱即逝,唯有倚賴專業律師提供協助,才能有效行使防禦權。

憲法法庭認為林男聲請合理,但他雖然打贏官司卻已無實益。資料照。廖瑞祥攝

羈押救濟應擴及「準抗告」

至於辯護人能不能在「不違反被告明示」的意思底下,依據被告利益自行提起「準抗告」?

判決解釋,在法規範《憲法》審查部分,按照《刑訴法》第346條規定,辯護人可以為被告利益上訴,但不能和被告表示的意思相反,同法第419條也規定,抗告准用上訴規定。因此,辯護人在不違反被告明示的意思下,本來就有權為了被告利益對裁定提出抗告,根據「111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顯示,上述做法符合《憲法》第8條和第16條保障人身自由及訴訟權的意旨。

判決進一步解釋,《刑訴法》的羈押抗告分為兩種,分別是法院(合議庭)所為的「抗告」,以及審判長、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所為的「聲請撤銷或變更處分」(俗稱準抗告),但從羈押被告的角度來看,兩者不分軒輊,都必須依賴辯護人做及時有效的協助和辯護。

但判決質疑,法院(合議庭)所做的羈押裁定,辯護人可以逕自為被告的利益提起抗告,反之由受命法官獨任的「準抗告」,辯護人卻不能聲請撤銷或變更,實在非常沒有道理。

判決指出,「準抗告」的效力、處理期間限制及審查結果,都準用「抗告」規定,在訴訟救濟功能上沒有實質差異。辯護人既然有權就法院羈押裁定(在不違反被告意思下)提抗告,在擴及在同樣情形下,有權對於審判長、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單獨做出的羈押「處分」提起撤銷或變更,才符合《憲法》保障人身自由及訴訟權。

至於林男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判決認為,如果認為人民的聲請有理由,應該宣告確定終局裁判違憲並廢棄發回管轄法院,屏東地院終局裁定的法律見解和本判決意旨不符,自屬牴觸《憲法》及實質影響個案裁定,由於侵害人民的人身自由權及訴訟權,憲法法庭因而廢棄裁定發回屏院,命屏院依這次的憲法判決意旨重新審理。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酒駕通緝男被逮「求警回家一趟」 只為幫全癱妻換藥!他淚:沒有我你怎麼辦

鏡週刊
02

國中數學老師命喪台9線!騎車過彎打滑 猛撞對向轎車慘死

民視新聞網
03

無良「土尾集團」開膛破肚中台灣河床 垃圾填滿7座奧運泳池

三立新聞網
04

2026國運籤曝!兩岸恐開戰?姜太公預言走向

NOWNEWS今日新聞
05

領養狗丟包9月嬰6小時!高雄小爸媽涉過失致死 複驗結果曝:無致命外力

三立新聞網
06

美國百年服飾爆撤台!官網悄悄關閉 傳1/15全台櫃位收攤

鏡週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