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天窗... 頭手伸出要開罰
現在許多車子都有天窗,但行車時、如果伸出頭手、小心被開罰。
前方藍色轎車天窗打開,一男一女兩個小朋友,伸出半個身子,迎著風前行,似乎很愜意。但這樣的行為,危險又違法。
民眾:「如果緊急煞車,小孩子可能會拋出車外,這種行為滿不可取的,太危險的。」
民眾:「這是教育上的問題,家長要跟小孩說明危險性,連車窗 手都不能伸出去,上面又更危險。」
行駛在路上,難保意外不會在下一秒發生。
大雅派出所長 蔡易儒:「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我們的人頭 手 身體,是不可以伸出我們的車窗,罰則會處罰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的罰鍰 。」
還有貨車後的車斗,也不能載客。
搭乘交通工具,全程繫上安全帶,不把身體伸出車外,為自己的安全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