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不成讓京華城爛在那11年?」柯文哲庭上錄影曝光:檢察官真的很邪惡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方法院今(31)日依聲請,將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的錄音、錄影上傳至「法庭公播」專區,共計公開16段影像,成為《法院組織法》修法後首例公開播送案件。而柯文哲於庭上陳述時,強調相關決策並非外界所稱的政商勾結,怒批檢方「不平庸,但是真的很邪惡。」
據釋出的法庭公播內容,柯文哲在庭上表示,京華城原始核定容積為12萬0284平方公尺,若依基地面積換算,其實就是約678%,後續改建方案容積一度降至560%,因此才需透過容積獎勵機制調整。後來京華城經營不善要關燈,與北市府政策有關,因為高鐵終點站設於南港、台北市推動東區門戶計畫,城市發展重心東移,這不是單一開發案問題,而是整體城市發展改變。
柯文哲說,京華城停業後,地主就算什麼都不做,再擺著11年,等滿30年後就可以直接都更,什麼代價都不用就增加50%容積率,但北市府還有個南松山計畫,京華城就在正中間,就讓它爛在那裏11年嗎?
柯文哲強調,相關案件均由都發局與都市計畫委員會依程序審議,「不是市長個人可以決定」,檢方訊問過程中也沒有任何一個公務員或都委會委員說「我有介入」。
對於檢方指控涉及圖利、對價關係,柯文哲則稱,醫學研究上從單一案例(case report)到系列報告(series report),才會發展出治療準則,「一定是先有個案,最後才形成通案規則」,不應因個案就推論他違法。
柯文哲提到,京華城案牽涉容積調整與都市更新,若僅因爭議就全面停止個案申請,將影響城市發展,是因噎廢食,「我如果今天是台北市長,我不會像蔣萬安說以後都不要辦」,而是會下令建立標準清單,訂出對價性的計算標準,「不用兩個禮拜,我就可以在市政會議公布,以後就用這樣處理就解決掉了。」
柯文哲反駁,檢方將案件描述為政商關係密切,但他與相關業者「沒有電話、沒有私下聯絡」,指控純屬過度推論,「京華城案絕對不是你們想像的那種政商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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