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討椅子坐遭酸「沒收服務費」 病患嗆護理師「瘋查某」判4月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林男到中山附醫急診室治療,質問護理師為何沒給自己「椅子坐」,被護理師反酸「沒收10%服務費就不錯了」,林男氣得逼問護理師嗆「瘋查某」,還拿批價單朝醫生揮舞,最終被依醫療法判4月徒刑,併科3萬罰金。
去年1月26日傍晚,林男因為手部受傷到中山附醫治療,因為不耐久候,且不滿包紮時護理師沒有讓自己坐下,離開診間後又擅自闖入,手持批價單朝一名林姓醫師揮舞,護理站2名護理師上前安撫,導致醫療業務中斷,林男仍氣不過,朝護理師罵「瘋查某」,經保全人員將人勸離,林男仍不願離去,直到員警到場,才結束糾紛。
林男事後遭護理師提告,但他辯稱,是護理師替自己處理傷口時,「叫我坐在床上,我說難道不應該弄一張椅子給我坐嗎?護理師回答『沒給你加10%服務費就不錯了』,後來我問要去哪繳服務費,醫生叫我去櫃台,櫃台說『沒有這種東西』,才回去質問『現在什麼意思?』並喃喃自語『瘋查某』,不是對著護理師說。」律師則說,雙方只是因為收費問題吵架,沒有針對護理師辱罵,請求無罪。
護理師則證稱,林男不斷進入診間詢問「要等多久?」輪到他時態度就很不好,質問「你們服務態度是這樣子 ?讓病人站著?」等他數落完後,才說「先生請你注意你的態度,我沒也沒有跟你收服務費。」
護理師表示,林男不斷碎唸,還有其他病人要看診,都被中斷,且當時醫師在處理腹部出血傷患,遭林男逼近揮舞批價單。
法院認為,林男所稱「瘋查某」已經具有針對性與攻擊性,是侮辱與貶低用詞,足以造成告訴人認為遭受人格攻擊。又,林男無視急診室繁忙,稍有分神可能造成不可挽回閃失,前後影響看診20分鐘。
中院認為,林男遇事不能理性溝通,動輒不順心發難,又不體恤醫事人員辛勞,僅因自身需求未能滿足,就妨害醫事人員執行業務,犯後毫無悔意,依照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