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嫌吵門鎖灌膠 2女投書公司「沒道德素養」反賠錢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住戶A、B因噪音問題與鄰居相處不睦,鄰居2024年間一氣之下用膠水灌入鑰匙孔,導致門鎖毀損,她們心生不滿,於是寄發電子郵件向鄰居當時任職的公司投書,控訴鄰居「一點道德素養都沒有」,結果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高雄地院簡易庭法官審理之後,判A女應賠償5萬元、B女應賠償6萬元。
鄰居在判決書中主張,他因為長期受到噪音干擾,多次向A、B女反映都沒有改善,一時情緒失控,才會在2024年4月間用透明膠水灌入鑰匙孔,導致A、B女家的門鎖毀損,還因此挨告,被法院判決涉犯毀損罪確定。
然而,鄰居表示,A、B女因為他在案件偵查過程中不願意道歉,心生不滿,竟寄發電子郵件向他當時任職的公司投書,信件內容使用「一點道德素養都沒有」、「惡鄰居」等字眼,導致他在職場受到排擠,最後甚至遭到資遣,失去穩定的收入來源,因而決定對A、B女提告求償30萬元。
A、B女則辯稱,信件內容都是針對灌膠、擾鄰事件的事實陳述,並無捏造,寄發電子郵件向公司投書,也只是希望能達到適當約束的效果,況且該信件僅主管能看到,並未公開散布,應當不會對鄰居的名譽、社會評價造成負面影響。
不過,高雄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A、B女的信件內容影射鄰居涉犯刑事法律,使他人對鄰居產生有犯罪行為的負面連結,足以影響鄰居在職場上的評價與工作機會,確實損害到鄰居的名譽權。
法官指出,該毀損案件是A、B女與鄰居之間的私人糾紛,與鄰居在職場上的職務內容無關,也與公共利益無關,最終沒有採信兩人的說法,並判處A女應賠償5萬元、B女應賠償6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