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核定中火2部燃煤機組拆除許可 工期2年4個月
經濟部國營司今天(17日)核定台中電廠燃煤1號、2號機特種建築物拆除許可。經濟部說明,台電將於10月起展開拆除工作,由於煙囪高達252公尺,量體規模巨大,加上考量氣候與工安風險控管,因此預估需要28個月完成拆除作業。
經濟部指出,台中電廠自2017 年起已投入新台幣441億元,升級機組空污防制設備;相較2014年減煤量達739萬噸、減排量逾3萬噸,空污排放減幅達80%。
經濟部表示,未來台中二期燃氣機組陸續上線後,預計2032年起,規劃每年再減煤300萬公噸,逐步朝向2034年底「供電無煤化」目標邁進。
經濟部強調,「以氣換煤」是中央與地方的共同期待,期盼台中市政府能儘速核發燃氣新1、新2號機組相關操作許可證,並持續支持台中電廠未來新燃氣機組更新計畫。(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