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傑認3「輕罪」不認貪汙重罪棄保潛逃 法院加告「這1條」罪
台北地院審理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貪案,高金的「核心」助理張俊傑以1000萬元交保加科技監控,但張破壞電子手環棄置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棄保潛逃。張本月1日出庭除對罪質重的貪汙詐領公有財物罪否認犯罪,已認多個輕罪,對張破壞、丟棄電子手環的行為,法院已對張告發毀損公物罪。
檢方起訴指控,張俊傑涉及「詐領助理費」、「十一影像公司驗資不實」、「詐領多族群協會補助款」、「違法進口快篩」等案情,涉案罪名包括貪汙、公司法、詐欺、違反醫材法,檢方對張求處16年以上有期徒刑。
張俊傑本月1日出庭以狀子答辯,除了詐領公費助理費所涉的貪汙詐領公有財物罪名之外,對其餘3個輕罪罪名認罪,張俊傑稱,部分公費助理薪資給自費助理用於國會辦公室相關支出,主張不涉嫌貪汙。
據表示,昨天承審法官收到科控的低電量告警,因為透過監控系統比較能掌握定位,所以出動與員警一起去找張俊傑,最後與員警發現已遭破壞手環,除對張發布通緝,另對張提出毀損公務罪的告發。
台北地院審理高金素梅案,受命法官上月25日、28日、本月1行準備程序,目前有多名被告對違法進口快篩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認罪,10月27日下午將傳喚高金素梅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