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峴港包機斷鏈 旅行社未依約提供機位判賠171萬
捷利旅行社與喬安旅行社前年聯合向環宇國際旅行社包租越竹航空「高雄來回峴港」航線機位,不料環宇卻發生無法依約提供機位的違約狀況,導致兩家旅行社面臨旅客退費賠償及重複購票的資金損失,捷利與喬安提告要求環宇依合約賠償每位14000元違約金,法官認定環宇確實違約跳票多達491個機位,但考量違約金過高予以折半酌減,判決環宇應分別給付捷利與喬安各171萬8500元。
判決書指出,捷利旅行社與喬安旅行社於2023年7月與9月間,先後與環宇國際旅行社簽訂越竹航空「峴港-高雄」銷售合作協定,約定由環宇提供指定期間的包機機位,捷利與喬安分別預付350萬元押金及開立多張機票款支票。
合約中明確規定,若任一方未能依約執行,需按每名旅客7000元票價賠償雙倍損失,即每人14000元違約金,然而自當年10月起,環宇卻因自身資金等問題無法按期交付機位。
環宇在法庭上抗辯稱,已將包機契約概括轉讓給京城旅行社承擔,或已與原告合意提前終止契約,因此不負履約責任。
高雄地院審理時傳喚京城旅行社負責人及相關證人出庭,發現環宇僅是片面通知機票轉賣,京城旅行社對雙方原有的包機合約內容根本不知情,更要求捷利與喬安兩家旅行社必須重新開立支票購票才願意給予機位
經法官逐一核對交易明細,認定環宇國際旅行社一共未提供機位達491個,法官審酌環宇事後已將部分機票款扣抵返還,且於隔年2、3月間將預簽的機票款支票退還,因此依民法規定將違約金酌減為每人7000元計算。
最終高雄地院計算,合計違約金343萬7000元由捷利與喬安兩家旅行社平分,判決環宇公司應給付兩家旅行社各171萬8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