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被撞成重傷…搶命10天後不治!亡者妻告害命女大生「免入監」原因曝
台南市李姓女大生去年騎車行經台19甲線時,未注意車前狀況,也沒保持安全距離肇事,導致受害男騎士重傷住院,搶命10天後不治。李女事後挨告,因過失責任及賠償金額認知存在分歧,導致未能達成和解;法院考量,她認罪、無前科,信無再犯之虞,仍在大學就讀,入監執行恐有礙其接受高等教育,審理後,判她緩刑3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姓女大生2025年8月19日中午騎車行經台南市善化區台19甲線,未注意車前狀況,也沒保持安全距離,前方男騎士發生碰撞,導致人車噴飛倒地,嚴重腦腫及中樞神經損傷等重傷住院搶命,於10天後不治。
死者妻子報警提告,李姓女大生被依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罪送辦,檢方考量她因案發當下,停留於現場等候員警到場,並主動坦承肇事,符合刑法自首要件,依法得減輕其刑。
據這起事故肇事原因鑑定結果,雙方都有過失,李姓女大生多次表達和解誠意,但死者家屬對於過失責任及賠償金額認知存在分歧,導致未能達成和解。
法官認為,李女對被害人家屬造成難以抹滅的傷痛,考量她始終認罪、無前科,經偵、審程序,當能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仍在大學就讀,入監執行恐有礙其接受高等教育,審理後,將她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