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蟲拖行撞死土城所長劉宗鑫 瞎扯:「以為他會放手」拒認罪
女毒蟲陳嘉瑩在113年9月30日深夜,因毒駕遭臨檢,竟拖行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撞擊施工護欄導致傷重殉職,遭依殺人罪起訴,新北地院國民法官連續四天進行參審。陳女仍否認犯罪,甚至強辯以為劉員會放手,未預料到死亡結果。
陳嘉瑩昨(9日)出庭時,強調自己並無殺人意圖而是一場意外,還辯駁當時她被劉宗鑫拉著衣袖影響開車,非故意開車撞擊施工護欄,當時以為開車後劉會放手,並未預料到會有死亡結果。
但審判長詢問陳女,為何當時不減速?撞到護欄時有無聽到碰撞聲?陳女則回,「當下一心只想著擺脫警員,沒有多想,也不確定是否有聽到撞擊聲。」
與劉宗鑫一起執勤的楊姓員警也出庭證稱,臨檢時發現陳女開的車是逾檢註銷車輛,2人上前進行取締交通違規開單,當時劉宗鑫站在駕駛座旁向陳女問話,他則站在車輛左後方警戒。
楊員描述,當下眼見所長被車輛拖行時,曾試圖拉住他卻來不及,立即回頭跳上巡邏車追趕,但發動車輛時就聽到遠處有巨大碰撞聲,且目睹陳女的車蛇行前進,因此認為陳女應是想將所長甩開,也未見煞車燈亮起。
陳嘉瑩在庭上僅坦承有妨害公務、拖行劉宗鑫害他受傷,但否認有不確定故意殺人的意圖,認為致死部分與其毒駕行為並沒有相當因果關係。
劉宗鑫父親則表示,事發至今從未感受陳女有任何悔意,甚至還希望顧慮她有小孩,劉父痛斥「難道宗鑫不是我的小孩嗎?」他悲痛的說,每個人成長過程都有辛苦一面,但不能因自己曾受過傷害,就把傷害轉到他人身上承擔。他的訴求就是一命抵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