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變偷拍狼!雲端藏前女友「私密片」 沒登出被抓包
新竹一名碩士學歷的工程師在與女友交往期間,竟背著對方偷拍性行為影像與身體私密部位照片,直到兩人分手後,前女友在操作電腦時,意外發現男方的Google帳號沒登出,好奇點開雲端硬碟,這才驚覺自己遭偷拍,因此崩潰提告。
分手後竟還留存前女友性影像
判決書指出,工程師阿冠(化名),在民國108年到109年間,於新竹租屋處趁著與當時女友小桃(化名)親熱時,偷偷把對方的裸露以及發生關係的過程錄了下來。沒想到民國112年時,小桃因為發現對方的Google帳號還在電腦裡,隨手一滑,竟然在雲端硬碟裡看到自己多年前的私密影片,氣得報警處理。
工程師求輕判
阿冠面對檢察官起訴只能乖乖認罪,針對犯案工具的去向,他在法庭上向法官供稱,「竊錄的工具是他之前使用的i Phone 6s Plus,這支手機在之前的案件已經被沒收了」,並強調遭提告後,已將雲端照片、影像刪除,「現在沒有留存相關影像。」
雖然被告辯稱影像已刪除,且因為犯案時間是在新法《妨害性隱私罪》施行之前,無法適用更重的刑責,但法官認為,他的行為已經造成被害人心理留下不可磨滅的陰影,行為相當惡劣。
碩士工程師判刑5個月
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阿冠雖然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沒有跟前女友達成和解,也沒有取得對方原諒。考量他碩士畢業、現職為工程師等背景,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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