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2坨芥末被收300元!夫妻留1星…日料店「截正臉示眾」挨告 吞5月徒刑
社會中心/羅欣怡報導
還記得1年前的「芥末之戰」嗎?一對夫妻2025年4月帶著長輩前往嘉義一間4.2星的日式料理店用餐,加點2坨芥末結帳時被收300元,夫妻事後留1星負評,卻遭店家公開正臉和姓名公審,遭控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嘉義地方法院判決,負責人王男被判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去年4月19日下午2時許,女顧客跟丈夫、婆婆一起到嘉義市日本料理店用餐,當時追加2坨芥末,結帳時,意外發現2坨要價300元,事後女顧客上Google留下負評「追加芥末未說明價格,你覺得你的芥末很讚現磨的就勇敢說出來追加一坨要150。不是在那邊一直強調現磨阿里山山葵,最後帳單才看到兩坨總共300」、「極度糟糕的店家1500元換來5貫壽司 兩片鮭魚生魚片 豆皮烏龍麵與難吃的醬油鮭魚 多要一份芥末要300元未事先告知,很惡劣服務態度比隔壁壽司郎還惡劣」,引發店家不滿。
店家也PO文回擊,生魚片本身都有附山葵,再來握壽司也有抹山葵,這組客人要2次山葵,最後還有打包;店家反問,「喜歡吃就付錢,沒毛病吧?」「正常人誰會不知道要錢?」
雙方一來一往隔空交戰,沒想到店家最後上粉專,公開監視器畫面、錄音,並公布真實姓名,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夫妻提告王姓負責人違反個資法。
嘉義地院審酌王男行為,認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王男僅能於通知、聯繫等餐飲消費必要範圍內使用夫妻倆的個資。王男在臉書貼文公開二人資料及監視器畫面,目的在於引發第三人對於其等之負面評價的意圖明顯,再加上王男否認犯行,未與雙方和解,且未獲原諒,判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