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案刑度惹議!少年殺人最重15年 律師:12年不算輕
新北市國中生割頸案二審判決定讞,動手行兇的少年及其乾妹分別依殺人罪被判處12年及11年有期徒刑,上訴遭駁回。遭割頸死亡學生的父親在鏡頭前聲淚俱下,難以接受這樣的結果。法界人士指出,依據現行法律,少年殺人最重僅能判處15年,此案刑度已屬中間偏高,家屬盼望未來能成功修法。
回顧案發經過,一名國三學生因出聲制止他人進入其他班級教室,竟慘遭割頸身亡。去年底二審判決出爐,行兇少年及其乾妹的上訴均遭駁回,全案定讞。對於少年犯罪的刑期輕重問題,法界有不同看法。非委任律師丁昱仁表示,有期徒刑12年已經不算是輕的,因為少年依法不可以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而殺人罪最輕本刑是10年,因此法官必須在10年至15年之間,裁定一個比較適當的宣告刑。
一審算中間偏低刑度 律師:二審不算太輕
法界人士進一步說明,少年殺人依法規定最重判處15年,本案一審分別被判9年及8年,屬於中間偏低的刑度;二審改判12年及11年,雖然家屬無法接受,但刑度已經不算太低。律師指出,未滿18歲在刑法上屬於限制責任能力人,某種程度也是可以減輕的,因此法院最後判處12年有期徒刑,其實還算是適當,不算是比較輕的刑罰。
由於行兇的乾哥乾妹均為未成年人,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執行三分之一有期徒刑就有機會假釋。至於少年殺人案件能否適用國民法官法,死者的父母曾經聲請參與,也遭到駁回,理由是少年刑事案件不適用該法。兩名嫌犯判刑定讞,這樣的結果再度撕裂家屬心中的傷疤。受害學生的家人期盼未來能夠成功修法,才能稍稍撫平內心深處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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