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芋長」負責人坑殺股東畢生積蓄吃喝玩樂 檢求重刑關20年
「典芋長」甜品店38歲黃姓負責人黃承瀚,自民國111年5月起透過臉書等管道投放加盟廣告,宣稱擁有百坪手工中央廚房、高毛利等優勢,兩年來誘騙16名加盟主與股東投資,卻未依約完成裝潢、交付設備,反將款項挪用購買賓士車、出國旅遊。士林地檢署今(20)日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認定詐騙金額達2079萬4000元,建請法院從重合併執行20年以上有期徒刑。
檢方指出,黃承瀚明知自身財務狀況早已千瘡百孔,卻對外佯稱品牌擁有百坪手工中央廚房,實際上原料均是向桃園食品公司購買機器生產的製品,且積欠該公司貨款。他以「中央廚房」、「純手工原料」、「高毛利」、「一條龍開店服務」等話術吸引加盟主與投資人交付款項,後續卻以「後金補前金」方式擴大資金缺口。
購買4輛賓士營造多金形象
黃承瀚為營造成功企業主形象自抬身價,先後購買4輛二手賓士車及頂級蘋果手機。他在113年底詐得魏姓加盟主款項後,立刻與范姓前女友前往韓國旅遊,所得皆用於買車、吃喝玩樂及生活支出,還坑殺方姓夫婦等大批欲小本經營的庶民。
起訴書指出,許多加盟店裝潢到一半便無預警停工,甚至連招牌與POS機具都未完備,導致被害人血本無歸。林姓加盟主更因此背負百萬貸款,被迫於114年4月結束營業。多名被害人因聽信黃承瀚說詞辦理貸款支付加盟金及投資款,最終面臨經濟拮据與精神痛苦,還必須為此來往奔波司法機關。
檢方痛斥,被害人察覺有異向黃承瀚追索還款時,竟遭他以情緒勒索、羞辱、恫嚇等方式無情對待。黃承瀚先前曾因盜領同居女友提款卡內180萬元,遭判刑2年、緩刑5年確定,案發時仍在緩刑期間,且盜領款項尚未清償完畢,實際上早已債務纏身。
起訴書另指出,黃承瀚不僅向彰化銀行、國泰世華銀行詐貸共134萬9000元,至今仍矢口否認所有犯行,面對事證確鑿仍不斷狡詞抵賴,未見一絲悛悔之意。檢方建請法院審酌其「罄竹難書之無賴行徑」,宣告沒收全數犯罪所得,並因黃承瀚未來將面臨重刑及鉅額沒收、追徵,具有強烈逃亡動機,且前有逃匿、居無定所的具體事實,建請法院續予羈押。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