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鐵路高架達共識!地方配合款降至57億 力拚2035通車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至羅東鐵路高架化計畫,宜蘭縣代理縣長林茂盛今(9)日到行政院出席綜合規劃研商會議。會中,中央部會與縣府就地方財政負擔配合款進行協商,地方配合款將調降至57億元並已取得重大共識,縣府並懇請中央今年底前完成綜合規劃計畫的核定,力拚鐵路高架124年如期通車。
縣府指出,宜蘭鐵路高架案自109年10月26日行政院核定宜蘭縣政府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後,由交通部續辦綜合規劃,於114年11月18日陳報行政院審議,計畫總經費達501.54億元,其中地方原須負擔105.58億元。
為降低地方財政壓力,縣府先後於113年5月2日及114年11月18日函請中央召開專案協商,盼調降地方配合款比率。林茂盛表示,宜蘭縣財政相較其他縣市壓力更為沉重,且宜蘭鐵路高架亦可配合東部鐵路提速計畫需要,盼中央能充分考量減輕縣府的負擔。
林茂盛代表宜蘭縣民感謝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的協調及支持,此案經協商後,中央同意多項機制,包括維持中央補助非自償經費86%(地方負擔14%,約57.55億元)、免除地方負擔用地及基地取得費用32.86億元,以及自償性經費15.17億元待高架完工後再逐年償還中央。在上述協助下,宜縣地方配合款由原本的105.58億元大幅調降至57.55億元,將可減輕縣府財政壓力,確保其他縣政推動不受影響。
陳金德裁示,宜蘭縣配合款負擔方式將比照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及桃園鐵路地下化兩案前例,讓地方財政有更合理的負擔依據。此外,配合高架工程的蘭陽溪鐵路橋改建費用46.57億元,也已確認由台鐵公司負責,不列入本案成本效益,避免降低本案自償率,進而地方財務分攤比例增加。
林茂盛感謝陳金德對宜蘭交通建設重視,在國發會明(10)日審議此案前特別召開專案協商會議;他重申,縣府承諾全力配合後續行政程序,盼中央能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計畫核定,加速推動鐵路高架124年如期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