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爭足額加班費 過半網友表示支持
近期公務員協會正式發函行政院,希望可以爭取到足額的加班費,以避免過去預算不足而拿不到足額的加班費情形。行政院主計總處回應並未有對加班費預算有所限制,各機關有增加加班費的情況,可提報行政院,將視業務安排與財政狀況做調整。目前實務規定,公務員申報加班費每月僅能報20小時,超過部分只能補休,僅有特定情況才可以放限制。那請問你怎麼看「公務員加班超20小時僅能補休」的話題呢?歡迎在下方投票與貼文分享你的想法!
LINE TODAY在首頁進行「公務員加班超過20小時只能補休,你怎麼看?」網路投票,截至7月12日上午8時有超過1.7萬名網友參與,最多的有52.3%網友認為「應該發加班費,不能一直補休」,再來有28.8%的網友支持「補休可以,但前提是真的休得到」,還有12.8%的網友認為「看工作性質,不適合一體適用」,也有4.4%的人投給「現行制度合理,不該增加支出」,目前投票仍在進行中。
有些網友表示補休可以但要真的休得到,直言「老師學校日只能補休,但是平常根本沒有機會請假,有課時請假要花錢請人代課,沒課時要處理雜事加備課,週三研習不能請假,事病假根本沒用到更別提補休了,補休根本常常用到過期」、「都要你加班了,人力肯定不夠,怎麼能拿到補休」、「應該說加班上限是20小時,特休都休不完了,多個補休又如何⋯⋯」。
也有網友提到應自由選擇,「⋯⋯認為應該要尊重當事人,想拿補休的就應該要能拿到,想拿加班費的也應該照給不該設有上限,這是所有人都該受到保護的工作權」,不過也有網友表示「公務員應該比照一般企業」。
還有民眾提要按業務來看,「如果是實驗室或高危險工作內容,不應該要求只能補休,應該直接給加班費,文書行政類就是不行,沒有什麼急到要加班完成的⋯⋯」。
網友留言討論相當熱烈,請問你/妳怎麼看呢?歡迎投票、留言分享你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