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職安法修正草案 強化職場防災及霸凌防治
行政院通過勞動部擬具的《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涵蓋23條。(圖/勞動部提供)
為提升勞工安全衛生保障,行政院通過勞動部擬具的《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正涵蓋23條,為102年全面修法以來最大幅度調整,目標在進一步降低職業災害發生率,並打造更友善的工作環境。
勞動部指出,過去工程興建階段常見業主及營造廠商為追求利潤忽視安全投資,加上層層轉包造成責任不清,多由下包廠商及勞工承擔風險。新法規定,一定規模以上的工程業主在規劃、設計及施工前,必須事先評估潛在危害並編列安全衛生費用。若工程分包給不同專業廠商,業主需指定其中一廠商負責統合安全管理,承攬商也須配合落實防災措施,並加重安全責任。同時,新增工作場所及設備出租者的危害告知義務,明確特定機械操作人員及自營作業者的防災職責。
此外,修法重點包括首度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明確定義職場霸凌,要求企業依規模制定並公開防治措施,加強內部申訴、調查與處理機制,提供申訴人保護,並須向主管機關通報。若被申訴人為最高負責人,勞工可直接向外部申訴,並明訂相關罰則。
為遏止違法行為,修法同時提高刑事罰責、罰金及行政罰鍰上限,並強化公眾監督機制。受裁罰企業須公開單位名稱、負責人、罰緩金額、職災發生時間、地點及罹災人數,督促企業落實防災責任。
勞動部呼籲各事業單位應將安全衛生視為核心價值,嚴格執行防護措施,不僅符合法規要求,更是企業永續經營的重要基石。勞動部將持續與社會各界合作,致力營造更安全健康的職場環境。 1111人力銀行策略長劉政宏表示,職場安全不僅是法定義務,更是企業永續經營的重要基石。此次修法不僅強化工安,更重視職場霸凌防治,對提升員工福祉和企業形象都有正面助益。企業應積極因應,打造更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