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藥物不是伴手禮!出國回台有限量

NOWNEWS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2月18日08:43 • 發布於 2020年02月18日08:43 •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民眾出國旅遊採購藥物或化粧品,若超過攜帶自用藥物回台的限量規定,恐違規受罰或被沒入銷毀。對此,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提醒民眾遵守「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品限量」規定,其中藥粧店常見非處方藥,如頭痛藥、感冒藥等,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為限,呼籲民眾注意。

衛生局表示,民眾出國旅遊攜帶或購買自用藥品時,必須事先清楚攜帶藥品出入境規定,須依照「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品限量」攜帶數量,每個人可以攜帶多少藥品入境都有明確規範。

藥粧店可買到的非處方藥如頭痛藥、感冒藥等,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為限;此外,中藥材每種至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中藥製劑(藥品)每種至多12瓶(盒),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為限;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2種不同度數為限。

此外,食安處處長邱惠慈呼籲,我國列屬藥品或醫療器材的產品,應以自用為限,倘有多餘,不得再於網路、實體店面或其他販售管道轉售,如果將未經核准輸入的藥物拿去販賣,依藥事法規定,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另外,因應武漢肺炎疫情,衛福部食藥署公告,自109年2月6日至4月30日入境旅客攜帶醫用口罩每人限量1000個、電子體溫計(耳額溫槍)限3支,供自用且合於品項範圍規定的限量者,只要在限量內,不管以任何方式(包含:旅客攜回及快遞郵包)進入國內,皆不必向衛福部申請許可,即可順利通關,超量則填切結書即可放行。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新/造謠中華隊打假球!三重男向全國球迷鞠躬道歉

EBC 東森新聞
02

民眾送紅包謝清潔隊春節辛勞 竹市轉贈社會救助金

中央通訊社
03

公園變墳場!桃女疑「產死胎埋子」…只聞屍臭味 警「開挖遺體」畫面曝

三立新聞網
04

下車看一眼就跑…男延三夜市時速近百奪命「找替身闖警局」 20萬交保撤銷了

鏡報
05

悚!修車廠老闆躺地維修 3.5噸貨車「滑動輾過」搶救不治

太報
06

連勝文甩肉20公斤 瘦成「竹竿人」近照曝光

壹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