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師兄假修行真伸狼爪!2度舌吻女信徒 噁喊「甘露」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2025年08月26日05:09 • 發布於 2025年08月26日05:09

很多人遇到睡眠困擾或情緒低落,會尋求宗教或靈性力量協助,盼能獲得安定。然而嘉義一名女子因為信任宗教「師兄」,讓他進入家中「看格局、教修行」,不料卻換來一場身心創傷,男子趁兩人獨處時出手猥褻、強吻得逞。事後女子報警提告,檢方提起刑事訴追,並另行提起民事求償。嘉義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出爐,刑事部分判處侯姓男子有期徒刑2年,民事部分則須賠償45萬6,900元,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原告花花(化名)因長期睡眠問題,於民國113年5月初向宗教人士尋求協助,並因此結識侯姓男子。同年5月5日下午5時40分左右,侯男以「看房間格局」、「教導修行」為由,來到花花住處。侯男進入花花房間後,以宗教儀式「需確認身分、旁人不可在場」為由支開花花父親,製造獨處機會。

花花(化名)因長期睡眠問題,於民國113年5月初向宗教人士尋求協助。(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花花(化名)因長期睡眠問題,於民國113年5月初向宗教人士尋求協助。(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根據花花指控與法院調查,侯男進房後即基於猥褻犯意,先後撫摸花花胸部、腹部、隱私部位、大腿與臀部,並在花花明顯閃避與退縮情況下,仍強行以一手摟住腰部、一手按住頭部,接續兩度強吻嘴巴,甚至將舌頭伸入花花口腔。花花描述當下「嚇呆、噁心」,事後趕緊將侯男送離,並用力關門。

警方到現場勘查,在花花房間垃圾桶內發現衛生紙團,送驗後檢出與花花相符的女性DNA,以及與侯男相符的DNA。法院認為,該鑑定結果與花花供述「事後立刻吐口水進衛生紙丟掉」相符,足資佐證發生猥褻行為。

警方到現場勘查,在花花房間垃圾桶內發現衛生紙團。(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警方到現場勘查,在花花房間垃圾桶內發現衛生紙團。(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另外,法院也調閱事發前後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發現花花在案發後傳訊息給侯男表示:「可能要給我一點時間,我有點嚇到了」,隨後拒絕再與他見面或接觸。侯男則持續以「甘露」、「雙修」、「和喜愛的人重逢真好」等語傳訊。法院認為,這些對話內容與花花事後陳述一致,可信度高。

同時,花花友人亦在刑事庭作證,指稱案發後花花明顯變得焦慮、易怒、避開異性病人、不再打扮自己、上班恍神,甚至購買防狼噴霧劑防身,顯見心理受到嚴重衝擊。

嘉義地院刑事庭審理後,認為侯男違反《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確有以違反被害人意願的方式為猥褻行為,侵害性自主權,情節重大。法院一審判處侯男有期徒刑2年,目前侯男已提起上訴。

除刑事責任外,花花另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精神慰撫金與治療費用。嘉義地院民事庭依《民法》第184條第2項規定:「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認定侯男的行為已侵害花花之性自主權與人格法益,須負賠償責任。

法院斟酌雙方身份、經濟狀況、侵害情節與花花身心受創程度,判決侯男須賠償心理諮商費用6,900元,以及精神慰撫金45萬元,合計新臺幣45萬6,900元。判決部分得假執行,侯男如預先提供擔保金額,可免假執行。本案仍可上訴。

法院斟酌雙方身份、經濟狀況、侵害情節與花花身心受創程度,判決侯男須賠償45萬6,900元。(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法院斟酌雙方身份、經濟狀況、侵害情節與花花身心受創程度,判決侯男須賠償45萬6,900元。(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一手掌握全世界,立即加入東森網Line官方帳號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死者身份曝!17歲明星校隊棒球投手…遭惡浪捲走亡 父母跪喚名字

三立新聞網
02

獨家/新莊垃圾山首波清運 竟吊出落難神明

三立新聞網
03

隨爸到台科大突失蹤 19歲女被發現墜樓「送醫不治」

太報
04

基隆爆幼兒園虐童!2教保員全名曝、最快8日廢照 謝國樑今晚再會家長

三立新聞網
05

早勸分手!父悲痛認屍「女兒全身凍到紫黑」 5月遭男友刺頸…今成摩鐵冰鎮屍

太報
06

超商店員值大夜班「喝拿鐵忘結帳」!高院改判無罪 把雇主、檢察官、法官都罵一頓

太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