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票1千元!苗栗現任里長趁發重陽節禮物賄選 遭聲押獲准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苗栗市賴姓里長參選人遭指控涉嫌利用公務之便賄選,苗栗地檢署昨(19)日指揮調查站、警方搜索,傳喚16人到案釐清案情後,認定賴男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和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苗栗地檢署發言人劉偉誠今天指出,地檢署據報苗栗市某里長賴姓參選人,涉嫌以每票新臺幣500元、1000元不等代價,交付該里具有投票權選民,尋求投票支持,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的投票行賄案件。
地檢署指派主任檢察官張時嘉、檢察官陳昭銘偵辦,昨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同步執行搜索14處,傳喚、通知共計16人到案說明。劉偉誠說,檢察官訊問後,認賴姓參選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2名選民諭知限制住居,其餘請回。
據指出,賴男為現任里長,利用市公所指派發送重陽節禮物和宣導公務時,涉嫌藉到里民住處登門機會,挑選自認適合行賄對象後,直接以現金賄選,縱使賴已坦承賄選,檢方證據有勾串共犯和證人嫌犯,仍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