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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態度很好」求情沒用!男連闖紅燈 前鎮警一句話霸氣回應

勁報

更新於 21小時前 • 發布於 21小時前

【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前鎮分局瑞隆派出所員警於9月8日凌晨1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公正路與武慶一路口時,發現28歲嚴姓男子駕車行駛期間竟無視紅燈直接闖越號誌。沒想到短短時間後,嚴男又行經公正路與崗山中街口,再度趁紅燈違規左轉,接連2次闖越紅燈,且通過路口時絲毫沒有減速跡象,危險駕駛行為全被巡邏員警目擊,警方隨即尾隨車輛,伺機上前攔查。

警方盤查時進一步詢問嚴男是否曾施用毒品,嚴男一開始矢口否認,直到員警告知將進行毒品檢測後,才改口坦承曾施用毒咖啡包。經嚴男同意後,警方立即進行唾液毒品快篩,結果驗出一級毒品依托咪酯及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警方當場依法處置,全案調查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函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面對警方依法究辦,嚴男態度隨即轉為軟化,不斷向員警表示「我態度很好」、「我都有配合」,試圖求情,希望警方能從輕處理。不過員警並未因此動搖,當場嚴正回應,「你連闖紅燈又沒減速,真的很危險!我們對你態度也很好,不需要情勒。」面對嚴男持續說情,警方仍堅持依法辦理,未因其求情而有所寬貸。

警方另依法舉發,吸食毒品後駕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可處最高新臺幣12萬元罰鍰;闖紅燈及紅燈左轉則依第53條第1項規定,各最高可處新臺幣5,400元,3項違規最高合計達新臺幣13萬800元,並依法移置保管車輛及車牌。

前鎮分局長黃元民表示,吸毒後駕車又接連闖越紅燈,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嚴重交通事故,危險駕駛不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也可能讓無辜用路人承受無妄之災。警方將持續針對毒駕及各類危險駕駛行為強力執法,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圖片來源:前鎮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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