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隨機路口掐脖 失控嗆警遭逮 判拘役30天
新北市土城有一名男子過馬路時,突然遭到陌生人從後方掐住脖子,對方不斷徒手攻擊他的臉部,甚至直接打到車道上,警方到場他還是情緒很激動不願配合,當場被上銬逮捕,最終嫌犯被判拘役30天。
事發地點位於新北市土城裕民路及裕生路口,許姓男子正準備過馬路時,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突然從後方出現,不斷將他往大馬路上推,甚至徒手出拳攻擊。這名嫌犯將許姓男子一路打到車道上,當時有一輛小貨車正準備轉彎,差一點就撞上他們,幸好駕駛及時放慢速度才得以閃避。
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攻擊,許姓男子嚇得退後幾步,試圖與對方溝通,但嫌犯情緒仍然十分激動,持續擺出拳頭姿勢並朝他身上攻擊。當警方趕到現場時,甚至與警方發生拉扯並不斷嗆聲,最後被當場逮捕。雙方當事人完全不認識,這起無緣無故的攻擊事件導致許姓男子眼鏡毀損,身上也有多處擦挫傷。被害人已經提告嫌犯傷害及毀損罪,法院最終嫌犯拘役30天。
對於類似事件中可能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問題,非當事律師余韋德表示,一般來說,如果駕駛在正常速限下行駛,可以信賴旁邊的行人不會突然衝出。因此,若行人突然衝入馬路導致駕駛閃避不及而發生撞擊,駕駛可以主張刑法上的信賴原則,不需要負擔刑事及民事的相關責任。這起事件提醒大家不要一時火氣大而把馬路當戰場,因為如果行經的車輛沒注意而發生撞傷事故,不僅會造成人身傷害,後續還可能被反過來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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