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碼普發現金6000元 嘉市確認領取資格
嘉義市政府執行「振興經濟加碼計畫」,運用歲計賸餘,加碼普發每位市民現金6000元,用以穩定民生、支撐在地經濟。嘉義市長黃敏惠今(30)日於市務會議中,就普發現金的發放對象、領取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進行說明。
黃敏惠表示,本次普發現金6000元的發放對象,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包括:必須在114年12月8日(含)前設籍於嘉義市,且造冊日114年12月24日仍設籍嘉義市(不含於發放日前死亡者);另,114年12月8日(含)以前出生者,並於115年2月6日前辦妥出生登記並設籍嘉義市者都可以領取。
黃敏惠進一步說明,現金主要發放日期為115年1月24日(六)及1月25日(日)2天,上午8點30分至下午4點,市民可依通知單前往各區指定地點領取。領取通知單將自115年1月16日起,送達市民戶籍地址。若未能於主要發放日完成領取,市民可於115年1月30日(五)、1月31(六)日及2月6日(五)、2月7日(六),於上午9點至中午12點、下午2點至5點,到至戶籍地所屬聯合里辦公處補領。
萬一因故無法於上述時段領取現金,嘉義市政府表示,市民可於115年3月2日(一)至3月15日(日)申請轉帳,若未於期限內領取或申請轉帳者,視同放棄,不再發給。(龐清廉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