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制度大更新!三大修法強化病假與家庭照顧保障
勞動部 9 日公告請假制度新制,如需「親自照顧家庭成員」而請事假,可按小時計。(圖/AI生成)
勞動部於9日正式公告修正《勞工請假規則》,為強化勞工在家庭照顧與病假方面的權益,並協助提升工作與生活的平衡,針對多項條文進行調整,新制內容將使請假制度更具彈性與保障。
此次修法首先比照《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20 條意旨,明定勞工如需「親自照顧家庭成員」而請事假,可選擇以「小時」為申請單位,避免短時照護需求卻不得不請整天假的困擾,有助提升家庭照顧彈性。
在薪獎相關權益方面,修法也明確規定,勞工因家庭成員必須親自照顧而請事假時,雇主不得將其視為缺勤,亦不得因此影響全勤獎金。此外,新規則也調整普通傷病假影響全勤獎金的方式,改為依請假日數按比例扣發,更貼近公平原則。
另增訂一則強化了病假相關保障。依規定,勞工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未超過十日者,雇主不得因其請病假而做出不利處分。若勞工提出遭受不利待遇之事實,雇主需負舉證責任。規定同時要求雇主在考核勞工時,應採取合理、全面的綜合評估,避免因請假因素而產生偏差。
勞動部表示,此次修法目的在於完善請假制度,使其更符合同時兼顧家庭責任與健康需求的現代職場環境,未來也將持續檢視相關規範,打造更友善與更具保障的工作環境。勞工請假規則於12月9日公告修正,自明115年1月1日施行。
1111人力銀行策略長劉政宏表示,此次修法對勞工族群而言是正向發展,尤其家庭照顧彈性與病假不利處分的保障,將有助減少過去因請假造成的職場壓力。他也指出,企業在人力管理上需同步調整內部制度,包括全勤獎金計算方式、考核標準與請假流程,才能與新制順利銜接。他強調,打造友善與彈性的職場環境,已成為吸引人才與提升留任率的重要關鍵,此次新制的推動,預期將促使更多企業加速優化相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