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撞警男逍遙9天終收押 斷腿所長一句話令人心疼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警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4日前往埔鹽鄉查訪毒品人口施姓男子時,遭對方駕車衝撞輾過,導致雙腿嚴重受傷,雖緊急開刀保住雙腿,仍須休養三個月。不料,肇事施男竟被裁定無保請回,甚至囂張跑到醫院送水果,引發社會譁然,全案經檢方抗告成功,彰化地院今(12日)更審,終以施男有再犯公共危險之虞,裁定預防性羈押,當庭收押。對此,陳國銘表示:「沒有意見,只想好好休養。」
檢警調查,4日下午陳國銘與警員趙秉逸前往查訪施男時,對方企圖開車逃逸,甚至將陳國銘撞倒並輾過雙腳,導致骨折。陳倒地後對空鳴槍,趙員趁勢壓制,才順利逮捕施男。事後施男毒品快篩呈陽性反應,檢方5日依毒駕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聲請預防性羈押,但原審法官認為,現有證據尚不足以證明施男有故意衝撞員警情形,難認有羈押必要,駁回聲請,無保請回。
然而毒駕撞警卻無保請回,引發警界與社會極大反彈。縣長王惠美、內政部長劉世芳、行政院政務委員季連成等人先後到醫院慰問陳國銘,力挺警方;法務部長鄭銘謙也表示無法認同原裁定;交通部政務次長沈慧虹則呼籲司法審酌案件時兼顧社會觀感;彰化市長林世賢更赴監察院陳情,請求監委調查法官是否涉違失。
直到今日彰化地院更審,終以施男有再犯公共危險之虞,裁定准以預防性羈押。面對案件逆轉,陳國銘態度低調,對原審與更審結果均表示尊重,僅表示感謝各界關心,目前只想好好休養,盼早日重返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