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租來的車位被佔兩天 他氣炸留「口氣很兇」的紙條判有罪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3年07月15日02:21 • 發布於 2023年07月15日02:16
鄧姓男子留「口氣很凶」的紙條警告亂停車主,反害自己吃上官司被判有罪。示意圖(記者黃佳琳攝)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鄧姓男子花錢租空地停愛車,結果被張姓男子把車位佔走兩天,鄧男找不到車主,於是在擋風玻璃留下一張口氣很兇的紙條,揚言要把張男的愛車「鎖起來」,張報警提告,鄧男被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罰6千元,得易服勞役。

判決指出,42歲鄧姓男子家中沒有空間停車,他花錢向住家鄰近地主承租用土地停放愛車,去年10月1日凌晨3點多,鄧男不爽停車位被不知名的車主亂停,於是他手寫一張紙條,夾在亂停車輛的擋風玻璃。

亂停車的張男取車時看到擋風玻璃上被夾紙條,拿起來一看,發現紙條上寫著:「是不是你爽就好,這車位是我租的,你要停也留一下電話,停二天了,將心比心,你沒心我也沒了,再一次就把你鎖起來」,張男自認看到紙條後心生畏懼,於是拿著紙條向警方報案。

檢方偵查時,鄧男坦承紙條是他寫的,但辯稱張男亂停車就算了,車上也沒留連絡電話,害他兩天找不到地方停車,才會一時氣憤留紙條警告對方不要再亂停;檢方認為鄧男書寫的紙條內容有「再一次就把你鎖起來」的字句,已涉及恐嚇罪,偵結後依法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鄧男仍堅稱自己沒錯,不願跟張男和解,法官認為紙條內容已具有加害他人財產的恐嚇意味,會讓一般人感覺財產安全受威脅,客觀上已可認屬「惡害通知」,並達到足以使人心生畏怖程度,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罰6千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快訊/亞東醫院站爆意外「8人摔成一團」手扶梯人群堆疊、歪倒畫面曝光

三立新聞網
02

檳榔攤淒厲哀嚎聲!老闆娘雙膝跪地求饒 仍遭持刀捅死原因曝光

太報
03

快訊/台中大甲驚傳砍人!31歲男遭友「刀割、槍擊」滿身傷濺血送醫

三立新聞網
04

目睹弟弟從竹筏跌「3米魚塭」掙扎沉入水!哥哥急報案、送醫仍救不回

三立新聞網
05

韓國電子入境卡列「中國台灣」  賴清德:希望尊重台灣人民意志

太報
06

天一愛賣5大偽藥 驚人倉儲內部曝光!上萬包產品被查扣

壹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302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