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提國防特別條例 列6款採購項目上限4000億元
立法院至今尚未排審政院版國防特別條例,民眾黨團今天(26日)宣布提出「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明定6款採購項目,包括M109A7自走砲、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反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等,總額上限為新台幣4,000億元,並採一年一期方式編列。
為強化自我防衛能力,行政院會於去年11月27日通過規模8年新台幣1.25兆「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但屢遭立法院卡關,無法付委審查。
民眾黨團26日召開記者會提出「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明定總額上限為新台幣4,000億元,採一年一期方式編列,特別預算支出的計畫及項目,不得與總預算的計畫及項目重複。施行期間自公布日施行至2033年12月31日止。
草案並明確列出6款採購項目,包括M109A7自走砲60門、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82套、反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標槍反裝甲飛彈70套1,050枚、托式2B反裝甲飛彈24套1,545枚等,以及其他為因應國軍作戰能力急速提升的需求且已取得外國同意售出的項目,預算上限為881億元。
為加嚴監督,草案明定,行政院應於本條例通過後1個月內,針對過去5年軍事採購的項目、金額、效益與到貨情形;財政衝擊影響評估等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籌編預算案。另外,草案也規範本條例施行期間,各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所編列的社福支出,不得少於今年度總預算編列的社福支出占比。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民眾黨團向來支持合理提升國防預算、但堅決反對缺乏整體戰略邏輯、違背財政紀律、規避民主監督的鉅額特別預算。黃國昌:『(原音)支持台灣的國防,不是拿大筆的納稅人的錢丟下去,錢丟完了,就是支持台灣的國防,絕對不是這樣子做的,這也是為什麼,這次台灣民眾黨會提出有關於特別條例、我們自己版本最大的理由。』
至於政院版國防特別條例是否與民眾黨團國防特別條例一併付委審查,黃國昌說,據他了解,27日程序委員會將不審定,他將在30日提案把民眾黨團版列入議程。至於院版,仍需和國民黨團討論,目前尚未決定。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則說,她個人肯定民眾黨的用心,針對此類金額高、期程長、可分年執行的國防項目,制度上本應回到分年編列、分年審查。她並質疑,真正該檢討的是為何行政院至今未修正並提出新的版本,反而讓討論變成由在野黨扛起特別條例的責任。(編輯:沈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