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警官莊武能與竹縣議員搶女人 傳訊索1千萬辯「整人遊戲」改判5月
台南市警局前秘書室主任莊武能因婚外情糾紛,傳訊息勒索新竹縣張姓議員1千萬元,警方開槍逮捕時還衝撞員警,檢方依恐嚇取財等罪嫌起訴;新竹地院認為莊非真的要錢,僅依強制罪判6月徒刑。莊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改用恐嚇取財罪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監察院2023年10月17日要求台南市政府將莊武能移送懲戒法院,新竹縣警局也應督飭辦案有瑕疵的橫山分局檢討改進;莊也因此事件遭台南市政府免職。
莊武能(57歲)為警大60期畢業,擔任過宜蘭縣警三星分局、宜蘭分局、苗栗縣警竹南分局分局長等職,2022年7月調台南市警局秘書室主任。
莊武能2022年間與在新竹縣尖石鄉一家森林溫泉渡假村任職的高姓婦人有婚外情,當年12月25日晚間,莊武能到渡假村某房找高婦,高婦不給進門反而帶往她的宿舍,次日凌晨才承認張姓縣議員在房內。張也有家室,莊對高婦遊走其間感到不悅。
翌日起一連3天,莊使用高婦的手機,以通訊軟體LINE分飾高婦和「高婦上市公司副總男友」兩個身分,告訴張手中握張跟高婦之間的錄音錄影檔案,以及張因為高婦而替渡假村鋪設道路涉及不法的證據,要求張依指示行動,否則即將把資料寄送給各政黨黨部、新竹縣議會、各大雜誌媒體,以此要脅張準備1000萬現金。莊還寫下「你當政客要先學做新聞」。
檢方指控,張姓議員準備1千萬元,12月28日依約要交給莊武能所指定的旅館陳姓員工,但陳拒收。12月29日上午9點20分,莊武能傳簡訊給張,稱「都是開玩笑,沒有要跟你要錢啦,昨天你錢放了,會叫你自己拿回去全部捐出,我不經手,這幾天玩笑開夠了,整人遊戲而已。我們感情這麼好,怎麼會抖出你,抖出你不是也傷到我,昨天根本沒有寄信,也沒有錄影錄音跟截圖,一切都是整你的。」
但早在準備交錢的前一天、12月28日張姓議員便報警,警詢筆錄上記載「跟我說他對我蒐證已久,手上握有我偽造文書、圖利貪汙及其他不利於我的證據,並威脅我如果不拿出1千萬給他,就要公諸於世,散播給媒體」。
橫山分局獲報,鎖定高婦車輛,於12月31日深夜近11點,見莊武能開車載高婦返回渡假村,單獨一人在停車場等待時,多名員警上前盤查。莊武能拒不開車門,且意圖倒車衝撞員警,警方持警棍敲擊車窗,另一警對空鳴6槍示警,再朝左前車輪射擊3發。莊仍不下車,持續向前衝撞其他車輛,再向後倒車衝撞員警偵防車,但仍被逮。
檢方2023年3月8日依恐嚇取財未遂、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罪起訴莊武能。新竹地院判2024年5月1日僅依強制罪判莊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竹院認為莊雖然多次傳簡訊要脅張姓議員,不過莊「並非真的要錢」,而是意在報復。
莊武能上訴,高院審理時他情緒激動,指起訴內容與事實不符,否認犯強制罪,並說自己因失去分寸深感羞愧、自責,懊悔做出幼稚失當的事。律師主張,張自始未畏懼,準備1千萬元只是為了釣出莊來,更在一審說「我本來就不會把錢交出去」,檢方卻指因「陳姓員工拒收才沒成功」,事實上這就是起感情上的爭風吃醋。
高院審理後今撤銷原判決,改依恐嚇取財罪論處,判5月得易科罰金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