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源起火「3年17件」藏黑數 運安會籲:納入強制性通報
記者周湘芸/台北報導
公共運輸上行動電源起火事件層出不窮,近3年通報案例共有17件,但目前僅在航空機艙內發生需強制通報,恐存在更多黑數。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建議,交通主管機關將此類事件納入強制性通報,以建立長期資料庫並落實風險管理。
運安會表示,根據交通部所屬機關,以及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政府交通主管機關提供2024年至今年6月間,各運具發生行動電源冒煙或起火事件,共有17件通報,其中以去年9件最多,運輸模組以鐵道12件最多。人員傷亡情形則有1件為3人受傷、3件為1人受傷,其餘13件無人受傷;另有7件造成設備受損,多為座椅及地板受損。
若以行動電源冒煙或起火時使用狀態分析,共有4件為正連接手機、2件為充電中、2件為未使用狀態,另有9件為未知狀態,大多數事件經現場處置均迅速撲滅火勢,未造成重大傷亡或延燒。
運安會表示,除上述17件外,仍可能存在有未被揭露的事件,為有效掌握行動電源於大眾運輸工具冒煙或起火事件的實際數量,建議由交通部所屬各主管機關研議現行的通報管理方式,規劃將「行動電源冒煙或起火事件」納入強制通報規定,才能有效掌握實際發生事件數量,以建立長期資料庫並落實主動式風險管理。
運安會指出,行動電源屬普及性消費商品,其風險管理涉及商品檢驗、市場流通、消費者保護及火災原因調查等面向。經查日本現行做法,是由「消防廳」辦理火災原因調查及統計分析,並由「製品評價技術基盤機構(NITE)」(類似我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消費者廳」等單位,從產品安全、消費者警示及市場監督等面向介入處理,以從源頭管理降低風險。
運安會表示,面對行動電源自燃事件的偶發性與新興風險,現階段因各主管機關缺乏此類冒煙或起火事件的強制通報機制,導致通報事件數據少於實際發生數據。在資料有限的情況下,尚難據以評估其對運輸安全的系統性風險。因此建議由交通部所屬各主管機關研議強化現行通報管理方式,將「行動電源冒煙或起火事件」納入強制性通報規定。
對此,交通部表示,針對運安會所規範的重大交通事件,如大客車火燒車、疑似輔助駕駛系統行車事故等,現行相關交通單位均依運安會規定,進行通報作業,而就運安會建議將行動電源冒煙起火事件納入強制性通報,交通部將再與相關運輸業者及運安會共同研議其可行性與通報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