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路邊停車新制11月上路 違規罰1200元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繼台北、新北、桃園開放大型重機停放路邊機車格後,台中市政府也宣布,自11月1日(周日)起,全市公有路邊機車停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開放大型重機停放,計費等比照現行一般機車標準。不過,4縣市開放範圍、停放方式仍有差異,本文整理各縣市詳細規定,一次看懂新規。
台中市11/1新制差別一次看
一、開放範圍擴大
舊制:僅開放特定停車場及逢甲、勤美草悟道、文心秀泰、台中火車站等商圈的部分路邊機車格。
新制:全市公有路邊機車停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全面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停放。
二、停車方式
機車格:1格限停1輛,須依標示方向停放,不得超出格線。
機慢車停放區:車體太大、無法停入單一機車格時,可採直向或斜向停放,以最小傾斜角度為原則,不得超出格線。
汽車格:大型重機仍可選擇停放汽車格。
三、停車收費
機車格、機慢車停放區:比照各路段一般機車收費標準及時段。
汽車格:依汽車格適用的收費規定辦理。
月票:可選購汽車或機車月票,但兩種票券不能混用,須依停車格類型使用。
四、禁止停放區域
1.人行道、騎樓不在此次開放範圍。
2.車身不得超出停車格或停放區標線。
3.不得違反現場標誌、標線規定。
4縣市各有哪些規定?
台北市(10月6日起)
開放範圍:全市約6.3萬格公有路邊收費機車格,免費機車格不在開放範圍。
停放方式:允許斜向跨停2格,車身不得超出格線。
收費標準:計次40元;計時每小時20元,當日上限100元。
特別規定:限時機車格前20分鐘免費,21至40分鐘收40元,超過40分鐘屬違規。
新北市(7月1日起)
開放範圍:全市約1.6萬格路邊收費機車格,另有板橋、新店部分免費機車格開放。
停放方式:車身較長者可斜向或跨停2格,不得超出格線。
收費標準:每4小時30元,免費格不收費。
特別規定:其他行政區的免費機車格原則上仍禁止大型重機停放。
桃園市(4月1日起)
開放範圍:全市公有路邊收費及免費機車格均開放。
停放方式:原則1車1格,車身較長者可斜向跨停最多2格,不得超出格線。
收費標準:比照各路段一般機車費率與收費時段。
特別規定:不必區分路邊機車格是否收費,均可依規定停放。
台中市(11月1日起)
開放範圍:全市公有路邊機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
停放方式:原則1車1格,不可跨格;車身較大者可改停機慢車停放區或汽車格。
收費標準:比照各路段一般機車費率與收費時段。
特別規定:機慢車停放區允許直向或斜向停放,但不得超出標線;人行道及騎樓不在開放範圍。
四都最大差異
台北、新北主要開放收費機車格;桃園、台中則涵蓋免費機車格。停放方式方面,雙北及桃園允許跨停最多2格,台中一般機車格則以1車1格、不超線為原則。
違規罰鍰600元至1200元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停車時間、位置、方式或車種不符規定,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四市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