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友KY前董座黃文烈逃3年 二審不認吸金改重判30年
已下市的前股后康友-KY董事長黃文烈涉吸金201億元,在檢調發動偵查前已下落不明,遭發布通緝,直到2023年才在泰國落網遣返回台歸案。一審重判黃文烈有期徒刑25年,併科罰金200萬元。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6)日改判黃文烈30年,併科罰金5億元。可上訴。
高院審理時,黃文烈不認罪,辯稱自己只是人頭,主觀上不做犯法的事。不過,二審仍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多項罪名,重判黃文烈30年徒刑,併科罰金5億元。
同案被告、前立委吳光訓違反《證交法》判處8年4月;三洋威士比女董事長陳玉蓮判處8年10月;三洋威士比大股東陳和順判處7年10月;會計師施景彬、江明南各判處2年4月。
用空殼生技「康友」 詐股民、銀行
高院認定,黃文烈、夥同印尼籍大陸房地產大亨王命亮(通緝中)共同主導「奔馬協力集團」營運,因看中大陸「六安華源公司」廠房具龐大土地開發商機,於2008年6月間以奔馬實業名義取得六安華源百分之百股權,將其包裝為生技產業轉往海外上市。
適逢2008年政府大力推動「海外企業來台上市」政策,乃選擇以台灣作為海外上市地點,將六安華源喬裝成台資企業。黃文烈自2015年1月6日起擔任康友董事長,另自2019年兼任康友總經理及六安華源董事長。
為營造六安華源獲利良好、財務健全的假象,黃文烈在編列康友及子公司財報中虛增存款,未揭露動產抵押訊息,編製不實財報及公開說明書,誤導投資大眾及銀行投資康友股票、准予核貸、或接受股票設質。
康友自2015年3月25日上市起,黃文烈安排原始股東陸續出脫持股,並以現金增資、詐貸、操縱股價等方式,共取得美金1億9899萬3947.19元、新台幣164億736萬24元利益。2017、2018年間,因借款及質押比率高,黃文烈、王命亮,與共犯們操縱、拉抬股價,於2018年8月24日至10月22日間獲取犯罪所得5億2847萬5165元。
黃文烈辯只是人頭 高院不採信加重改判
高院依據證人證詞、帳戶資料等,認定康友公司財報虛增存款並隱匿抵押訊息,銀行依不實資料核貸,黃文烈將資金轉匯海外,掩飾犯罪所得,黃文烈所犯證券詐欺、銀行詐貸、洗錢及操縱股價等罪情節重大,損及證券市場穩定,且未與受害人和解或賠償,故撤銷原判決,依《證券交易法》、《銀行法》、《洗錢防制法》共21項罪名,應執行有期徒刑法定最高上限30年,併科罰金5億元,罰金如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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