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全代會/藍委挺民眾黨連署廢監察院 黨代表提案簽切結書「維護黨政策」
國民黨全代會今天(25日)登場,由於國民黨立院黨團先前挺民眾黨連署廢監察院,有73名黨代表連署提案,今年6月,國民黨22位立委集體參與民眾黨提案連署廢除監察院,違背全代會過去通過修憲提案,故本提案代表本黨參選區域及原住民立委、不分區立委,應簽署實踐黨業的政策切結書,承諾當選後,遵守黨章及政策綱領。若有違反黨章及政策綱領之言行,不得提名連任。
有73名黨代表在國民黨全代會中提案指出,政黨存在的價值,在於透過選舉取得權力,實踐其政黨的理念與政策,如果代表本黨參選者,當選後不依循黨的政策,違背黨的理念,則失去提名其參選的意義。2023年全國代表大會為確保黨籍總統及地方首長候選人當選取得執政權後,能確實落實黨的主張,因此通過決議,要求總統及地方首長候選人應簽署切結書。
提案內容指出,當時只提總統及地方首長,乃考量行政權是落實黨的政策的主要力量,而立法權較無關聯,故未將立法委員須簽署切結書納入。但今年6月,黨籍22位立委集體參與民眾黨提案連署廢除監察院,違背當年通過修憲提案,將監察委員由總統提名改為人民直接選舉,以維護本黨核心理念五權憲政架構之實質意涵之決議。
提案內容續指,國民黨立委從政同志,透過立法權修改憲法,推翻黨的憲政核心理念之行為,其對黨傷害較行政權尤大,故提案立法委員候選人亦應簽署切結書,以保證當選後,能確實維護與執行黨的政策。
該提案辦法提到,代表黨參選區域及原住民立委、不分區立委,應簽署實踐黨業的政策切結書,承諾當選後,遵守黨章及政策綱領。若有違反黨章及政策綱領之言行,不得提名連任;有關言行是否合於黨章及政策綱領,於每屆提名前,交由中央評議委員會議,依據黨章第24條第一項第二款賦予之職權進行評核。
該提案辦法指出,本案若蒙全代會表決通過,則交由中央委員會進行切結書的研擬及必要之細部規劃,並追溯自第11屆立委選舉開始適用,第11屆當選之本黨立法委員,應補簽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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