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大林普發現金3千元 發放時間、地點一次看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縣大林鎮公所編列8800萬元預算,3月28、29日分2天普發每名鎮民3000元「樂活消費金」,發放對象為去年12月31日前設籍及出生大林鎮,且今年1月22日仍在籍鎮民,預估約2萬9417人受惠。
大林鎮民表示,去年包括嘉義市、嘉義縣多個鄉鎮市陸續普發現金,鎮民都很期待,如今能領3000元,對家庭經濟不無小補。
大林鎮長許有疆表示,因應極端氣候與全球供應鏈波動對地方經濟造成衝擊,政府有責任提供有效的經濟支持;去年12月,他提出「嘉義縣大林鎮韌性經濟方案鎮民樂活消費金自治條例」,獲得大林鎮民代表會全力支持通過,希望滿足鎮民生活基本需求,也提升大林面對突發事件的經濟韌性。
許有疆表示,為了讓3000元消費金產生更大經濟效益,公所配套推出「大林樂活消費購」活動,4月1日至5月31日,只要在大林鎮內特約商店消費滿百元,即可參加「週週抽、月月送」抽獎。
許有疆說,消費金總經費8800萬元,28日上午9點到下午4點,將發放大美、過溪、中坑、上林、中林、溝背、義和、內林、三角、三村、平林(1至23鄰)、西林等里16417份;29日上午9點到下午4點,發放東林里大糖里、吉林、平林(24至34鄰)、明華、明和、排路、西結、湖北、三和等里13000份。為確保領取過程順暢安全,公所全員出動,並協請警力支援維護,提醒鄉親依據通知單的日期與指定地點,攜帶通知單、身分證及印章領取。
許有疆說,28、29日無法領取的民眾,3月30日至4月10日可至里辦公室補領,或在4月13日至28日紙本或線上申請匯款領取,逾期未領者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