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電共生政策大鬆綁? 環團批:將衝擊生態
政府自2020年起推動漁電共生政策,過去強調以漁為本、綠電加值,不過近期傳出,政府有意鬆綁光電業者,不必養魚就能先賣電,環保團體31日在立委陪同下,來到立法院開記者會痛批政策轉彎,將衝擊臺灣漁業發展與環境生態。
陽光下一片片深藍色光電板,整齊覆蓋在魚塭上方,這是政府推動能源轉型之一的,漁電共生場景,原本期待能源與產業雙贏,但現在卻被質疑變了調。
「圈地種電,不利養殖!圈地種電,不利養殖!」
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理事長 陳祺忠:「能源署要求我們要把發電量發出來,漁業署就被強制去執行這個政策,所以他們的作法,有站在養殖戶這邊想嗎?」
漁電共生上路至今第6年,然而審計部曾公布113至114年1月,漁電共生案場統計數據指出,各縣市已完工併網的漁電案場共393件,農業部門卻僅查核122件,而其中待改善及廢止有85件,不合格率將近7成,顯示有電無漁的現況漏洞,近期傳出,政府欲計畫推動漁歸漁、電歸電,將過去強調以漁為本,光電業者須確保有養殖事實的責任免除,環團質疑,是否意味光電業者只需領補助賣電,弱勢漁民卻得承擔經濟風險。
四湖反風吹自救會會長 吳連進:「漁業署、農業部,不能變成光電業者的護航部,原本代表應該以漁為本的漁電共生,已經被拆解成去漁留電。」
面對質疑聲浪,漁業署代表強調目前政策不變,仍以養殖為本、綠電加值為核心,能源署同樣表示,不容許有假養的情事發生。
農業部漁業署組長 陳文深:「我們會維持,農地農用原則的這個原則,更重要的我們是秉持養殖為本,養殖為本然後綠電加值。」
經濟部能源署副組長 顏為緒:「如果沒有經過農業主管機關,確認養殖事實之前,那經濟部是不會核發電業執照,業者也不會領到再生能源躉購費率,所以絕對不會容許,有這種假養殖真發電的這種事情。」
在能源轉型發展綠電過程中,如何不犧牲在地產業與生態,同時兼顧漁與電,是目前政府需解決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