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基金護盤獲利「全民分紅」?行政院回應了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國安基金關注國際情勢及台股走勢,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日前質詢時主張,國安基金盈餘達一定規模時,應拿出部分回饋人民,例如直接發放現金,讓全民實際感受到護盤成果,而不是全部繳回國庫、人民無感,對此,行政院書面回覆表示,國安基金進場護盤以穩定資本市場為主,獲利均予繳庫。
羅明才說,國安基金在市場恐慌時進場撿便宜買股,之後隨市場回穩而獲利數百億元,這形同政府在賺「股災財」。國安基金雖然不是直接動用國庫現金,但「風險是由政府承擔」,也就是說,市場不好的時候,實際上是「全民承擔」,那麼當獲利之後,是不是也應該讓「全民分紅」昵?
羅明才認為,當國安基金盈餘達一定規模時,拿出部分回饋人民,例如直接發放現金,讓全民實際感受到護盤成果,而不是全部繳回國庫、人民無感。
行政院表示,2月28日美以攻擊伊朗戰事,國際原油價格大漲,引發聯準會延後降息疑慮,全球股市劇烈震盪。國安基金持續密切關注相關國際情勢、油價及股匯市波動情形,並與金管會持續關注台灣及國際金融情勢,國安基金已做好各階段應變準備措施;如有大幅不理性下跌,信心不足情形,必要時得隨時召開國安基金臨時委員會議討論相關因應對策,以維持台股穩定。
行政院說,國安基金歷年已完成8次安定股市任務,有效達成維持投資信心及安定市場目標,執行績效良好,並於退場時審視出售時點,兼顧股市量能穩定及處分價格合理,適時適量陸續出售持股,順利完成退場。8次執行任務累計繳庫數達564.33億元。
行政院強調,國安基金係以維持股市穩定為目的,執行任務資金來源均向金融機構借款,妥慎運用有限資源,確實達成維護投資信心及穩定股市目標,於退場時,妥慎評估釋股時機,避免造成股市波動,影響資本市場穩定,基金任務非以獲利為目標。
行政院指出,國安基金進場須符合「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經基金委員會決議辦理,屬特定非例行性業務,進場資金非由國庫編列預算支應,退場時出售持股尚非必然有獲利狀況,倘有虧損,依同條例第13條第3項規定,須編列預算由國庫彌補,基於國庫負擔國安基金虧損之財務責任對稱性,獲利宜繳入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