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納高風險駕駛管理 須換照且註記戒癮後始取得新照
針對近期毒駕事件飆升,交通部今天(28日)表示,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提高罰則前,即可透過現行的駕照管理策略,將毒駕納入高風險駕駛管理,通知換照並註記須完成戒癮治療後才能取得新的駕照。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的統計,前年查獲的毒駕案件為2,619件,但去年迅速攀升至8,659件,今年僅1-4月更已高達4,725件,不僅較去年同期飆升近3倍,也已超過去年的5成。
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28日也表示,警政署自去年11月19日統計到今年4月,透過毒品唾液快篩即時檢測取締的汽機車毒駕件數為8,355件,較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的同期1,474件成長4.6倍。顯示毒駕問題確實嚴峻。
面對外界呼籲提高毒駕者罰則的呼聲,陳彥伯表示,毒駕涉及「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交通部將優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透過現行的駕照管理策略,將毒駕納入高風險駕駛管理,通知換照並註記須完成戒癮治療後才能取得新的駕照。陳彥伯說:『(原音)對於有毒駕的駕駛人,我們會通知該駕駛人來換照,而且來換照的時候,我們會加以註記、註記他要經過戒癮治療後,然後在一定期間之後,才可以取得我們換發的駕照。當然在還沒有取得我們換發給他新的駕照之前,因為他的駕照我們予以註記,所以如果他在外面違規駕車的時候,當然就依處罰條例的這個「未依持照條件駕車」的罰則來處罰。』
陳彥伯也說明,吸毒是犯罪行為,應優先適用刑事處罰,相關刑法修正已由法務部主導進行,交通部也有參與。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近期即可依法制作業程序盡快完成修正。至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涉及的位階較高,交通部將與內政部會商有關禁止、吊銷或吊扣毒駕者駕照,或提高罰鍰,甚至同車乘客併罰,以及須完成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後才能報考駕照或換發駕照等修正條文,完成後會儘速報到行政院,以利排入立法院修法程序。(編輯:宋皖媛)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