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光留守他忙著「啪啪啪」!十軍團爆不倫處處是炮房 男軍官新婚7天就偷吃女同袍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陸軍十軍團一名男軍官,與同為軍職妻子新婚才一週,竟被控與同單位女軍官發展婚外情,雙方利用漢光演習留守期間頻繁偷情,相關地點甚至遍及營區,軍官妻子蒐證後提起民事求償訴訟,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女軍官侵害配偶權,判決應賠償50萬元,可上訴。
原告與丈夫均為職業軍人,兩人於2025年7月11日完成結婚登記,原以為婚姻生活即將展開,未料婚後不久便察覺丈夫與同單位女軍官互動異常,進一步蒐集相關資料後發現,兩人在同年7月至9月間往來密切,關係已明顯超出一般同袍或朋友界線。
原告主張,丈夫與女軍官在漢光演習留守期間利用勤務空檔頻繁性行為,相關地點包括十軍團指揮部作戰處辦公區域及停車場等處,訴訟過程中,原告提出錄音譯文、雙方對話內容及其他相關事證,主張對方侵害其配偶權,求償100萬元。
被告女軍官承認7月18日至20日,在十軍團作戰處大辦公室與男軍官發生4次性行為,另1次是7月24日在太平區某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其他都不承認,不過她坦認早已知道男軍官完成結婚登記,顯示其對男方婚姻狀態並非毫不知情,但認為求償金額過高。
法官審酌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受侵害的具體情狀,被告女軍官侵權行為之態樣、時間,該行為導致原告精神上所受煎熬,以及雙方教育程度、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情狀,一審判決被告女軍官應賠償原告精神慰撫金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