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父親」卡關!3歲童恐成國籍人球 單親媽崩潰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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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一名女子赴美留學後與美籍男子結婚,但女子在分居期間與另名美籍男友生下一子,隨後與丈夫離婚,去年她帶著3歲兒子返台定居,因親子法律認定,遲遲無法設籍或取得居留。移民署認定孩子出生時仍屬婚姻存續,申請定居須取得前夫同意。女子無奈表示,前夫不承認也不回應,根本無法取得證明,眼看16日免簽期限將至,3歲孩子恐淪為國際人球。
該女子表示,她多年前赴美留學,後來與一美籍男子在美國結婚,但兩人感情生變就分居,後來她新交男友,2022年在美國生下兒子,隨即與丈夫離婚,後來也跟男友分手,不過美國法院已裁定監護權由她單獨行使。去年7月便帶著孩子返台照顧家人,兒子以美國籍免簽證入境,但僅能停留三個月。
她回台後立即向戶政申請孩子設籍,被要求先取得定居證,她持有生父證明文件辦理,卻遭移民署拒絕。移民署指出,因孩子出生時婚姻關係仍存續,依法推定前夫為法律父親,除非前夫同意或法院判決親子關係不存在,否則無法辦理定居。對此她已提出「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但程序曠日廢時,恐來不及解決。
女子透露,上週法院裁定暫由她單獨行使子女權利義務,本以為可順利申請,卻仍遭移民署婉拒,讓她幾近崩潰,她擔憂免簽期限將至,若再次出境,「恐怕就回不了家了」,只能緊急陳情。
移民署表示,依「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送件須知」,未成年申請人須檢附父母雙方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如已離婚則需負擔監護方文件,仍須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立委陳素月服務處表示,已協調移民署及外交部。依規定免簽入境者須於期限屆滿前離境,但考量幼童多次出入境不便,相關單位同意給予15天緩衝期,並請當事人儘速申請,服務處亦將持續協助,盼母子早日取得合法身分,安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