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前科長被控當共諜吸收各黨年輕世代 高院裁定兩人續羈押禁見
廣州台灣青年之家會長鄭明嘉長年赴陸經商,獲中共聘任廣州市政協,他為確保在大陸利益,吸收赴陸從事教職的行政院公共關係處前科長胡鵬年,安排胡與中共統戰部官員對接,再由胡吸收政治人物、現退役軍人發展組織,尤其鎖定初入政壇的各黨派年輕世代,掌握各級黨政部門及民意機關機密資訊。檢方今依違反國安法起訴鄭、胡,台灣高等法院今開移審庭後,裁定兩人仍羈押禁見,可抗告。
鄭明嘉今被提解至高院出庭,首度見到媒體,一度面露驚惶之色,但他沒有回應提問,快步上樓,庭後則戴上口罩快步離開;胡鵬年面對媒體問及是否改口否認犯罪、有沒有什麼話想說的,他並未開口回應,僅數次搖頭表態。
高檢署起訴指出,鄭明嘉2008年赴大陸廣東省廣州市創業,為確保在中國大陸經商利益,2016年起陸續擔任中共統戰部轄下外圍組織「廣州台灣青年之家」會長、「廣東海外聯誼會」青年部副主任,獲中共聘任為廣州市政協列席委員。
胡鵬年原是行政院公共關係處科長,退休後前往廣州「南方學院」任教,2021年被鄭明嘉吸收,鄭利用胡為求保全在大陸教職的弱點,引誘胡面會統戰部官員兼中共中央對台工作小組幹部陳彥達,由陳彥達直接交付任務給胡鵬年,要求吸收我國政治人物、現退役軍人,掌握政府部門及政治人物動態。
調查指出,鄭明嘉與胡鵬年多次返台替中共統戰部發展共諜組織,接觸對象涵蓋里長、政府退休公務員及國防部承包商,並要求接觸對象赴陸與陳彥達面晤,再由陳彥達予以認證並交付任務,儘管多數遭接觸對象拒絕而未得逞,但對我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危害。
檢調去年9月起搜索約談後,經扣押手機發現有利用微信發展共諜等事證,檢方聲押禁見鄭明嘉、胡鵬年獲准至今。檢方認為,鄭明嘉矢口否認犯行,飾詞矯飾,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建請法院從重量處至少10年刑度;胡因坦承犯行,頗具悔意,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據悉,胡鵬年起訴後,在高院開庭時改口否認犯罪;高院當庭裁定鄭明嘉、胡鵬年均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