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捷運縱火 可罰百萬
記者蔡琇惠、王誌成∕雙北報導
新北市頂溪捷運站三日發生縱火案,一名十五歲的少年疑似將點燃的衛生紙丟入站內垃圾桶,隨即搭乘捷運逃離現場。台北市警局接獲聯防通報後,在圓山站攔截該名少年,全案依縱火罪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罪嫌,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
一名男子上午涉嫌點燃衛生紙後,丟入頂溪站內的垃圾桶內引發悶燒;站長獲報後立刻使用滅火器撲滅火源,未影響捷運運行。但這名男子已趁亂搭上捷運逃離現場。
捷運站務人員依聯防機制通報,並調閱站內及列車上監視畫面鎖定涉案男子行蹤,在民權西路站將其帶下車,交由轄區員警處理。中山警分局圓山派出所員警在圓山站攔截嫌犯到案。
永和警方接獲北市警方轉報,派員前往將該十五歲少年帶回偵辦,警訊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公共危險之縱火罪、《大眾捷運法》
及毀損罪嫌等,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至於少年犯案詳細動機仍有待進一步釐清。
北捷強調,該旅客未經許可攜帶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影響行車運轉安全,後續將依違反《大眾捷運法》裁處一萬至一百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