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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停車場停半年! 夾近百張停車單 車牌"早被吊銷"追車主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5年12月08日10:16 • 發布於 2025年12月08日07:55

南部中心/鄭博暉、林俊明 台南市報導

台南市東區一處公有停車場停了一輛自小客車,車窗前被夾滿了停車單,業管單位一查,這才發現車主已經停了大半年,車牌也被吊銷,就算是計次收費,也開了數百張的停車單,將連絡車主限期移車,否則將依法拖吊,交由警方後續處理。

進口車停車格逾半年,擋風玻璃前夾滿停車單!(圖/民視新聞)

就是這輛新車價,要價上百萬的進口車,前擋風玻璃上被夾滿了停車單,有的單子還已經泛黃退色,透露出久遠的時間感。滿滿的停車單,有的已經捲成一大陀,簡直就像是雨刷上長出了濃密的葉片,讓人看了不免咋舌,車停的位子,就在公有停車場的車格內,這一停已經有大半年的時間。民眾:「我要是來這邊休息,有時候去外面吃飯,就看它停在那邊都沒有移動,停車費我看要繳好幾千塊,對啊已經有超過半年時間了。」公有停車場的位置,在台南東區的平實營區附近,算是開發中的重劃區,收費標準是以次計費,每天最多有兩個收費時段,或許也因為不是計時收費,車主這一停,就不想動。民眾:「大概是開單兩次沒有錯,不管假日平日停車場都算好停。」、「那車子停很久了啊,他就隨便你開,到時候再去繳啊。」

正常車輛路邊停車格,不得停超過三天,路外停車格則沒有限制!(圖/民視新聞)

市府業管單位這一查,車輛的車牌已經被註銷,將通知車主,限期移置車輛。台南市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陳英傑:「逾期檢驗已經被監理單位註銷,那就會依照本市路外停車場,收費管理自治條例,來限期車主改善,如果逾期的話我們會通報警方,協助來將這輛車子移置保管。」其實按照法規,路邊停車格最多只能停三天,但路外停車格,並沒有停放時間的限制,車主繳得起停車費,市府也不會主動要求移車,不過個案中的車子已經被註銷牌照,屬於車籍異常車輛,將通知移置,後續由警方依法定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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