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將軍帶走黃金」損名譽 中天須賠李鐵軍遺屬70萬
中天電視北美台5年前播放曾獲金鐘獎的「最後島嶼--台灣防衛戰1950-1955」影片,內容提及中將李鐵軍「私吞黃金」,李妻和子女不滿先前就和同屬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的長天傳播製作公司和解,對方也更正內容,舊版本卻又登上螢幕,求償40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判中天應賠李妻(104歲)30萬、子女各20萬精神慰撫金。
李鐵軍(2002年歿)為我國陸軍中將,在1950年海南島戰役時,任海南防衛總司令部副司令兼第二路司令官。長天傳製2011發行DVD,其中「迷霧海南」一集內容引用當年在永清輪擔任憲兵下士的吳探仁口述,吳稱「那麼多元寶、銀元,他(指李)可以私吞下來,到香港去,他就到香港,我們政府就管不到了嘛」。
李妻曾對長天傳製相關人提妨害名譽告訴,後來雙方和解,約定長天傳製登道歉啟事、製作加入李鐵軍家屬採訪內容外,也要回收、銷毀第一版影片。不過2015年10月間,李的女兒經朋友轉告,才知道中天北美台在當年7月11日、12日又播放了「第一版」。
李妻和子女認為中天未盡督促相關編審人員銷毀或禁播第一版影片之責,編審也沒仔細查證,影片的播出傷害他們的情感,要求賠償。
中天辯稱沒參與第一版本製作,且影片當時盡力查訪在永清輪上的官兵吳探仁,已盡查證義務;而李鐵軍是公眾周知的人物,中天指言論自由應受保障,不認有侵害李名譽。中天也稱長天與中天為各自獨立的公司,中天不是和李妻和解的當事人,不清楚和解書內容,且獲授權的是為BETACAM(專業錄影帶),非DVD,無銷毀第一版影片的義務。
高等法院認為,影片採訪吳探仁的內容,等於是說李鐵軍在1950年從海南島搭乘永清輪撤退至台灣時,私吞侵占黃金、元寶和銀元等軍餉而出走香港,涉貪瀆,這是在貶抑李的社會評價。吳事後稱「我是看到箱子搬下去,但我沒看見箱子內是什麼東西」,承認是臆測之詞,而其他證人也說「親眼目睹李鐵軍將軍下船去香港時,是爬繩子下去的,什麼東西也沒有帶」。
高院指出,吳探仁的說法不能證明是真的,雖然李鐵軍率部搭乘永清輪撤防台灣時,中途稱病在香港下船,有可議之處,但吳不能以此空口說李侵吞軍餉。
「第二版」影片2013年8月24日在中天新聞台首播,用以履行長天傳製和解義務,高院認為節目經中天編審審查,對照之下可知第一版有侵權行為,中天應負僱用人連帶賠償責任。高院認為我國有慎終追遠傳統、緬懷祖澤風俗,誹謗別人的先人就像否定後世子孫或配偶的人格尊嚴,因此改判中天須賠償。
李家人也曾向吳探仁求償,新北地院2014年時判患失智症且財產不多的吳賠償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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