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懷孕讓雇主養全家?勞動部發聲澄清
近日社群軟體上流傳貼文,質疑「移工懷孕,勞動部一句話,讓雇主養他全家」。對此,勞動部13日表示,此為嚴重錯誤資訊,勞動部澄清,目前並「無法律規範」移工懷孕雇主必須養他全家,切勿以訛傳訛。
勞動部說明,根據本國法規,家事移工如遇到懷孕,能申請的產假為無薪產假,且家事移工無《勞動基準法》及《就業保險法》之適用,亦無育嬰留停津貼可請領。另,日本、韓國及香港與我國相當,都規範雇主不得因移工懷孕而解僱。
勞動部表示,家庭類雇主若遇到移工無法勝任工作,可請仲介協助通譯及溝通,由勞雇雙方合意解約、轉出或返國,雇主即可依規定申辦遞補新移工。
勞動部提醒,在等待期間,雇主可撥打1966使用「長照 3.0」相關資源。另外,政府也編列約20億元的預算,提供喘息服務與短期照顧服務,兩者合計每年約52日,協助家庭照顧不中斷,國人都可以善加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