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推壯大中小微企業方案 輔導對象納逾百萬家微型店家
為全面提升中小微企業競爭力,經濟部今天(10日)提出「支持及壯大中小微企業方案」,不僅規劃在未來8年額外投入新台幣1,000億元至「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基金」,且擴大輔導對象,納入全國102.9萬家微型店家、商圈與傳統市集,同時修訂《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大幅放寬設備投資與研發創新的租稅優惠,初估將帶動500億元投資效益。
經濟部今天於行政院會報告「支持及壯大中小微企業方案」,該方案將原本的「中小微多元振興計劃」全面升級並法制化,並推動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將其更名為《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草案今天正式預告,接下來將召開公聽會徵集各界意見,預計今年10月上旬將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這項方案配合《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修正,預計於未來8年內,由政府加碼投入1,000億元預算撥入「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基金」,建立長期、穩定且具制度性的支持體系,輔導對象也擴大涵蓋全國60%、約102.9萬家微型店家,包括提供普惠貸款、信用保證;協助商圈、市場數位化及促進地方特色產業發展。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裁示說:『(原音)而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的修法,設定以微型企業的健身、小型企業的壯大、中型企業的升級、還有新創企業的拔尖為政策目標,擴大普惠輔導102.9萬家的微型店家,也推動353處的商圈,還有1,030處的市場夜市的硬體設施的優化,以及消費環境的美化,再加上攤商攤位的升級輔導,全面加強工作力道。』
經濟部也在報告中說明,為減輕中小微企業升級負擔,此次修法大幅放寬設備投資與研發創新的租稅優惠。其中,智慧機械、人工智慧、數位及淨零轉型設備抵減門檻,相較於產業創新條例的新台幣100萬元大幅調降至25萬元,並首度將服務業所需的「數位管理系統」與「委外研發支出」納入適用範圍,當年度研發抵減率亦調升至20%。
經濟部指出,此次修法也加碼留才與徵才誘因,在「增僱員工租稅優惠」方面,適用年齡從原先的「24歲以下、65歲以上」放寬至「29歲以下、55歲以上」,藉此大力協助青年與中高齡就業。另為實質鼓勵企業照顧基層員工,「員工加薪租稅優惠」的加成減除率也從原有的175%提高至200%,讓企業在為基層員工加薪時能享有更顯著的租稅減免,有效舒緩經營成本壓力。同時提供30人以下中小微企業普惠貸款、為員工加薪可取得額外信保額度。
經濟部政務次長何晉滄表示,此次修法放寬相關投資抵減,初估可望有4,000家以上企業申請,將帶動500億元以上投資效益。(編輯:沈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