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總座涉食安案交保遭撤!高院發回重裁 7/17再開羈押庭
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涉犯食安法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先前以2000萬元交保,但台中地檢署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於7月16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7月17日將重開羈押庭。
中聯油脂公司總經理余凌冲於7月10日深夜被裁定以2000萬元交保,當時他是台中地檢署在11名被告中唯一聲請羈押的高層,然而法院裁定交保後,檢察官當庭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於7月16日上午撤銷原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行政庭長蔡名曜表示,本案造成社會食安的影響程度重大,考量被告在食品業界的人脈、經歷,以及對本案相關共犯的影響力,且嚴審也認定他有逃亡的高度動機與能力。
針對綠營民代指控台中市府4年間雖對中聯油脂稽查過6次,但抽驗油品卻只有1次一事,台中市衛生局強調,根據中央食安法的規定,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的食品廠,所有進口原料、常規生產的成品、半成品等,每半年就要自主送驗一次。
台中市衛生局進一步說明,地方政府負責的是後市場端,包括零售端的隨機抽驗。以抽驗致癌物是否超標這一項來說,台中市食安處於112年檢驗了37件,113年檢驗30件,去年更檢驗了50多件。食安把關工作由中央與地方各有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