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跟團遇訂票烏龍!女遭滯留挪威錯過行程 旅行社:絕無丟包
一名女子參加要價15萬4千元的芬蘭挪威10日團,卻在第7天移動日因旅行社訂錯機票,導致她獨自滯留挪威,錯過後續兩天行程。女子指控旅行社不承認造成滯留,僅願賠償兩倍價格約5萬9千元,與她主張的三倍賠償8萬8千元相差2萬9千元。旅行社坦承疏失但否認丟包,表示將再與旅客溝通。
當事人A小姐表示,原訂3月4日的機票被旅行社錯訂成2月4日,當她發現問題向領隊反應時,領隊竟要她自己去問櫃台,讓她當下驚慌失措。整團10多人中,只有她的訂位代碼不一樣,A小姐認為旅行社應該要察覺到這個問題,批評此舉相當不專業。
由於機票訂錯,A小姐無法與團員一同搭機,被迫滯留當地,獨自搭車前往飯店,也因此錯過後續兩天的行程。原本的跟團旅遊,其中兩天竟變成獨自一人站在冰天雪地的挪威飯店門口。
針對賠償問題,A小姐指出,旅行社認為應依變更行程的兩倍條款賠償,但她認為這明顯是重大過失,依據第25條規定,因重大過失造成旅客滯留應賠償3倍。若以兩倍計算為5萬9千元,三倍則是8萬8千元,兩者相差2萬9千元。
山富旅遊坦承機票開立疏失,向旅客致歉,強調第一時間全力安置接駁,住宿、餐食及交通費用全額負擔,絕無「惡意遺棄」或「丟包」情事,並已主動提出兩倍金額賠償。
品保協會發言人李奇嶽說明,如果旅行社有協助或做相關處置,但行程還是有一些調整的情況下,就不算是遺棄,算是一般正常的疏失。品保協會認為,若旅行社疏失並非惡意棄置,就不符合第25條三倍賠償金的適用條件。目前A小姐已進行申訴,等待後續與業者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