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洗衣店遭縱火損失200萬 業者貸款開新店 顧客求償陷僵局
去年12月發生的洗衣店縱火案,至今近3個月,業者不僅損失超過200萬元,還面臨顧客求償問題。業者出面喊冤表示,火並非自己所放,自己也是無辜的受災者,為了生計只好貸款另開新店面,並非不願賠償,而是認為求償對象應該是縱火嫌犯。
洗衣店舊址至今仍留有燒焦痕跡,近3個月來鐵門緊閉,原本住在2樓的房東也已搬離,鐵門上貼出公告,告知洗衣店業者已另開新店面。業者表示,正是因為損失慘重,才必須想辦法恢復生計,而開店的資金也是靠貸款籌措。
事發後顧客陸續向業者求償,但業者同樣是被縱火的受災戶,只能表示會再和房東溝通賠償問題,也會等財損鑑定結果出爐後,再看房東的態度。然而對顧客而言,只想盡快獲得賠償,業者的回覆被認為是在推卸責任。業者無奈表示,火不是自己放的,而房東方面僅提出30萬元的賠償金額。
回顧這起縱火案,嫌犯正是房東的兒子,長期無業且沒有存款的他,突然被母親斷了金援,加上認為長輩偏心其他手足,一氣之下才放火燒屋。事後洗衣店業者與顧客就賠償問題未能達成共識,案件只好交由消保官處理。
律師李奇芳表示,倘若業者未能舉證非可歸責於企業經營者時,就未能返還衣物所生給付不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洗衣店業者究竟該不該賠償,消保官協調不成,恐怕就要交由司法釐清。律師也指出,52歲的張姓縱火嫌犯已經成年,母親不需連帶賠償,不過對於業者和顧客來說,最棘手的問題恐怕是縱火嫌犯名下根本沒有資產可供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