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市府提供!舉證京華城案加速10倍 檢方秀柯文哲「To彭副」手諭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一審被判17年,北院近日公開該案言詞辯論、宣判錄影及錄音影片。針對柯文哲多次聲稱自己對研議過程「不知情」、「從未下指示」,公播影片中可以看到檢察官在庭上秀出,由蔣萬安市府提供、柯文哲在任時親筆寫下的黃色便利貼,狠狠打臉阿北的狡辯說詞,並舉過往案例來證明,柯市府審核京華城案加速了10倍之多!
早前有週刊就踢爆,檢方掌握柯文哲於2020年10月26日,在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手寫批示的京華廣場建物完工示意圖上,貼了一張給「彭副(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黃色便利貼,上頭稱京華城對爭取更多容積率應該死心,對方只希望可以讓行政流程加快。柯文哲的手諭雖稱「京華城對容積率死心」,但隔年(2021年)北市都委會竟審議通過20%容積獎勵和30%容積移轉,最終讓京華城容積率暴漲至840%。
當時柯文哲和民眾黨的人痛批,爆料內容是「科幻小說」,但從近日曝光的公播影片可以看到,去年12月15日上午的言詞辯論庭,檢方秀出了這張黃色便利貼,表示「這是北市府提供的資料,裡面就有這一份文件。這份文件說呢,柯市長貼了一個黃紙條,說『京華城對容積率應該死心了,只希望行政流程加速,讓他們早日完工就可以了』,這個文件是在109年10月16號存檔到伺服器當中的。」
檢察官接著說,這張手諭講說讓京華城加速行政流程,「那到底有沒有加速呢?是有的,而且快了10倍!這個10倍不是一個誇數或虛數,這個10倍是其來有自的,邵琇珮(時任北市府都發局總工程司)都說此案在時效上面快很多。」檢方舉南港輪胎舊廠開發案為例,該案是99年(2010年)公告實施,但它在89年(2000年)就已經進度都發局在討論,到99年公告也有10年的時間了。
還有中泰賓館改建案,文獻上看到是84年(1995年)台北市商業區通盤檢討的時候有提到,公告時間在民國90幾年之後,也是將近過了10年。檢方直言,「相比之下呢,京華城是在109年8月19號提出申請,隔年110年9月9號都委會就決議通過,11月1號市府核定公告,只花了一年多的時間,跟前面這兩個案件比起來,時間上面真的差了10倍!」